南京出台多条新政 按季度分解控制房价涨幅

扫描到手机 房产资讯 来源:南京日报 发布日期:2014-03-11 14:55 字号:T|T

摘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发布,从土地出让、房价涨幅控制等多方面来力保刚需。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发布,从土地出让、房价涨幅控制等多方面来力保刚需。

房价:按季度分解控制涨幅,中小户型优先申报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月,南京房价已经连续19个月上涨。为了控制房价,加强申报价格指导,《通知》要求,按季度分解控制房价涨幅。如上一季度房价指数涨幅过高,则对当季度目标进行动态调整和控制。申报价格以中小户型优先,合理价位优先,不涨价优先为原则。

全市如出现多个高价项目或造成指数较大上涨的楼盘,采取分时分流,合理引导。对高价盘、涨幅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项目且不接受物价、住建部门价格指导的,暂不核发销售许可证。

精装修价格:引入第三方评估,明码标价

近期不少楼盘开始在精装修上下功夫,提高精装修价格变相涨价。不少购房者反映,精装修实际价格和标准的价格明显不符。对此,《通知》要求规范开发企业成品住宅的申报指导,对精装修价格实行评估制度,在新建精装修商品住房申报价格的同时,申报装修价格及装修标准,由专业机构进行第三方装修价格评估,在销售时与房价一并在销售现场明码标价对外公示。

郊区房:高淳、溧水房价申报纳入价格监管系统

一些郊区楼盘如今也成为了刚需购房者的首选,为了加强这些郊区楼盘的市场监管,此次《通知》明确,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个区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在申请销售许可审批前,报市物价、住建部门备案。鉴于国家统计局已经将高淳、溧水两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变动情况纳入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统计范围,2014年开始两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纳入全市价格监管系统。

土地出让:竞价设上限,超出部分竞配建保障房

过去几年来,南京每年的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一直在400—450公顷左右,从今年开始,南京土地出让计划将增加10%以上。《通知》中明确,今后五年南京市商品住宅年均用地在500公顷以上。

针对供需失衡、中小户型占比偏低的状况,此次出台的政策中明确,未来商品房开发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比达到50%以上。针对目前各个板块“地王”频出的现象,《通知》明确,地块在公布出让起始价的同时,公布竞争的最高限价,溢价率高于45%时,仍有竞争的,停止竞争地价,改为竞争配建保障房面积或保障房建设资金,配建面积最多者或出资最高者为竞得人。

责任编辑:王彤 关键字:南京楼市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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