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中介交易乱象揭露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4-02-26 14:16 字号:T|T

随着上海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上海房产中介市场也在日益壮大。人们通过房产中介咨询、购买、出售、租赁房产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房产中介在房产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本市约50%的新建商品房销售是通过房地产中介企业实现的,而其中二手房交易比例更是占到了9成。

“不显山,不露水”的二手房交易市场,近年来的市场失范现象也越来越多。随着中介公司问题的不断暴露,无论是巧合还是必然,规范和升级房地产中介服务已是必须。本文通过对二手房中介市场的深入了解,剖析二手房交易存在的种种乱象:

    三无门槛:中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地产中介行业经纪人恶意跳槽、中介公司之间恶性竞争、中介店铺老板卷钱关门等事件屡有发生,这其中的原因,除了行业的开店门槛过低等因素外,跟从事中介行业的人员素质过低、专业能力不足、人员流动大也有很大关系,如何提高中介人员的专业能力,也是解决二手市场混乱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

之前有媒体采访发现,虽然房产中介门店想要取得营业执照必须具备拥有三张以上房产经纪人资格证等条件,但一旦取得营业执照,对具体从业人员所设的门槛很低,且缺少政府部门的监管,几乎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在很多国家,只有两种人可以从事房产中介,一种是律师,另外一种是拥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经纪人。但在我国,却没有对从业资质的强制性要求,据记者调查得知,上海绝大多数从事房产中介工作的都没有执业资格证书,大型房产中介公司的门店,会有几张执业资格证,但很多小的房产中介,连执业资格证都是借来或租来的。

在房产中介从业人员中,一般底薪都很少甚至无底薪,收入主要靠佣金的提成。很多公司对新招的业务员都没有培训,也不签合同,这导致整个行业的从业人员素质整体较低,而政府部门的监管执法也不力,并没有严格的管理和执法,对于中介的一些不良行为也没有严厉的处罚措施。

    出租房产经纪人资格证也赚钱

根据上海市工商部门和房地产经纪人协会的管理规定,任何房屋中介机构要开设一家新的门店,必须拥有五名以上的持证房地产经纪人。

为了注册房产经纪公司或通过年检,不少求租者不惜开出高条件接收出租房产经纪物证的经纪人,而一些有证的房产经纪人却只要出租本身的房产经纪人证就可以或许获取高额报答。租赁经纪人证书的业务因此变得格外红火。

据业内人士透露,经纪人证书的租赁价格,往往是反映上海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晴雨表”。租赁价格越高,也就意味着中介业扩张趋势越猛。据德佑地产统计,截至去年9月,上海二手房的成交套数已经达到24.6万宗,较前一年增长近80%。

业内人士透露,尽管主管部门早已明文规定经纪人需持证上岗,并且资格证不得租借,但由于房地产经纪行业中有资格证的仅占小部分,持证开店又是这个行业的最基本准入条件,因此不少中介不得不租借房产经纪人证书。

据该人士介绍,经纪人证书最“辉煌”的时候是在2007、2008年间,当时刚出台新规,房产中介公司每家门店由以前的至少要1张经纪人证变成了5张经纪人证,而且又正值楼市上升阶段,大小公司大量开店,经纪人证书供不应求,出租价格也水涨船高,据记者调查得知,一张证书的租借价格目前约为每月500元。

《上海市经纪人条例》第十四条显示,经纪执业证书是执业经纪人的执业凭证,不得涂改、出租、转借、转让。如果出现涂改、出租、转借、转让经纪执业证书或者超越注册的经纪业务范围开展经纪活动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经纪执业证书。

有律师指出,根据条例,租借双方要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的双重风险。房屋买卖双方可因经纪人没有经纪人证而提出免交佣金。

    三大骚扰:电话、短信与宣传页

“谈先生,我们这有一套60平市区房子,您要不要抽空来看看?”市民谈先生近一个月以来,不断接到中介各种电话,虽然对方彬彬有礼善意询问,但他还是烦不甚烦。原因是他早在去年10月份就已经买了房子,可是谁知时隔近一年了,突然中介电话又多起来。除了中介电话,还有各种楼盘广告短信,没完没了。

和谈先生类似,很多人曾向记者反映其经常在三更半夜的时候收到骚扰短信,“各种各样的都有,有买房的、有卖房的、有提供商业贷款协助的、还有号称房产中介会所广告的,不是一直都在搞垃圾短信的严打吗?怎么打来打去反而情况越来越严重了?”

事实上,垃圾信息扰民的问题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然而相关管理却依然存在较大漏洞。

去年,工信部对外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用户信息,不得出售和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信息,违者很可能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金,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而同样在去年,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捂盘惜售、炒卖房号,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采取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设置房屋租赁空置期等其他方式赚取差价等20种行为属于违规。

其中,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被明令禁止。

此外,很多市民经常会遭遇的被泄露个人信息,以及并没有委托中介机构,但不断收到电话、短信“骚扰”,都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未经委托采取拨打电话、发送信息、上门洽谈等方式骚扰他人并造成当事人投诉的也被列为20种违规行为之一。

责任编辑:温唤 关键字:上海二手房中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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