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组建地铁交通公安分局答复: 增设地铁治安管理大队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大连日报 发布日期:2013-12-23 08:35 字号:T|T

摘要: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和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市两会),将于明年1月上旬召开。本届两会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视察时提出的“把大连建设成为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总要求、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关键之年召开的一个重要会议。为此,大连日报开辟《迎接两会 喜看发展》专栏,为即将召开的市两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和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市两会),将于明年1月上旬召开。本届两会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视察时提出的“把大连建设成为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总要求、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关键之年召开的一个重要会议。为此,大连日报开辟《迎接两会 喜看发展》专栏,为即将召开的市两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市十五届人大会议上,隋悦家等10名市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组建地铁交通公安支队(分局)的议案》,被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转化为建议,并列为主任会议成员2013年重点督办建议。市公安局非常重视这一建议,目前,建议已经办理完结,市公安局已向市编办提出请示,成立“大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副局级建制,变更现有部分内设机构名称,并增设包括轻轨以及地铁治安管理在内的相关部门。

现状地铁安保机构筹建缓慢滞后

据统计,我市轨道交通通车运营里程位居国内城市第6名,东北地区首位。预计到“十二五”末,我市轨道交通通车总里程将达到200公里以上,日均客运量接近100万人次左右。

我市地铁1、2号线建设自2010年全面启动至今,土建工程已完成70%,并逐渐转入轨道铺设和内部装修阶段。目前,距离2014年下半年试通车已不满一年时间,安保机构和专业队伍的筹建工作至今没有启动,已经滞后于工程总体建设。

建议尽快组建地铁交通公安分局

代表们指出,我市至今没有成立地铁公安部门,地铁安保设施的规划、设置、建设、投资,以及公安应急指挥中心、视频监控、通讯、反恐防爆、车站警务室等建设等均明显滞后。

代表们建议,为满足我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需要,全面实施地铁、轻轨、公交、出租车及公路客货运等系统的安保工作,我市应借鉴国内一些大城市轨道交通公安保卫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在现有的大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的基础上,于年内尽快组建地铁交通公安分局(支队,副局级建制),以便迅速开展地铁公安招录警力、设置机构、技能培训、招聘辅警等工作。

答复成立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 增设地铁治安管理大队

针对代表建议,市公安局抓紧工作,并已就组建“大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支队(分局)”有关事宜向市编办提出请示。

市公安局答复说,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支队(分局)主要职责为侦查处置地铁、公交车、长途客运汽车和轻轨等交通工具及场区、站区内的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事)件,侦查审理发生在场区、站区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负责辖区内中心客运站、客(货)运交易市场、客(货)运出租车辆、路上客(货)运线路的治安管理,负责辖区内公路和市辖高速路的路属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查处妨碍交通部门行政执法和妨碍交通经营管理秩序的案件等。组织架构方面,按照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等文件精神,拟在现有“大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的基础上整合各类资源,成立“大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副局级建制,拟内设27个机构,并增设包括轻轨以及地铁治安管理的9个相关部门。其中,增设地铁治安管理大队负责地铁沿线地铁、车辆、车站和路属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地铁正常的运营秩序,查处各种案件;轻轨大队负责轻轨公司、轻轨车辆以及沿线各车站和路属设施的公安保卫工作,查处轻轨营运线路上和车上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轻轨交通事故的处理,监督、检查辖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责任编辑:王铁虎 关键字:小区邯郸出售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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