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中院买了一套二手房 邻家曾发生凶案 能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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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晚报
发布日期:2013-12-11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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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家曾发生过凶案,买房人听说后认为卖家隐瞒了房屋真实情况,要求降低房价,或者退房,还为此打起了官司。近日,重庆九龙坡区法院经过调解后,双方握手言和,买家最终付钱买房。
法院介绍,去年6月,牟某将重庆九龙坡区杨家坪的一处房产,通过一家房屋中介,卖给彭某,卖价59万元。签完合同,彭某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
天有不测风云。交房前彭某无意中打听到:所买的房,隔壁邻居家曾发生一起凶杀案。
彭某认为,卖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情况,便要求降价。而牟某认为,自己对隔壁凶杀案并不知情,这也与出售的房屋无关,不同意彭某的要求。
随后,彭某便拒绝办理银行抵押。
今年7月,牟某起诉到重庆九龙坡区法院,要求彭某支付余下的购房款及违约金,彭某提起反诉,要求对方降低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彭某认为,隔壁的凶杀案对诉争房屋的市场价值产生了很大影响,牟某的行为已构成欺诈,且对方未按约交房,亦构成违约,应当降低房屋价格并支付违约金。
法官审理后认为,发生凶杀案的房屋与诉争房屋相邻,属于各自独立封闭的空间,互不影响进出及居住。买方并非对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存在错误认识,不属可适用变更合同的法定情形,彭某要求降低购房款的请求证据不足。
考虑到双方都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多次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彭某支付剩余购房款,各自放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的诉请,双方握手言和。
目前,双方已到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李年丹
律师界人士称,如果所卖房屋有类似的凶杀案发生,卖家在出售房屋前未向买家据实说出真相,就影响到了买家的居住质量和居住环境,作为买家则可以向卖家提出降低房价或者解除买卖合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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