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借假官司避税很可能会惹上真官司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大连晚报 发布日期:2013-10-31 08:48 字号:T|T
为了减少二手房交易所支出的税费,除了做阴阳合同虚报成交价格以外,还有人想出了种种歪门邪道的办法。其中,网上流传得比较广的就有这一种,据称,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只要如此操作,就可以无需支付一分钱税: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为由将卖方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
律师表示,以上述方法办理过户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买卖双方有可能得不偿失。
首先,借贷关系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如转账信息、支付凭证等,如无相关的真实证据,不一定得到法院的支持。其次,即使法院支持借贷关系成立,房屋并不是直接执行过户给原告,一般需要经过公告、拍卖等程序,就算是调解程序结案也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而且,诉讼需要一定的时间,即使是简易程序也需要大致3个月的时间才会结案,如此长的时间,很难保证整个诉讼程序中买卖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最为严重的是,该行为构成恶意诉讼,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还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如此操作,蕴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说不定会带来牢狱之灾。
此外,律师提醒说,这样做也未必就一定能减少税费的支出。因为如果按照上述办法实现过户,需向法院缴纳诉讼费,此外,还需要缴纳房屋的评估费,支付拍卖的佣金等费用,总支出未必能划算多少。
相关阅读
- 支持 0票
- 努力 0票
- 雷人 0票
- 无聊 0票
- 难过 0票
- 愤怒 0票
精彩组图
-
去年百强房企普遍...
3月16日,由中国房地产TOP10研...[详情]
- 习近平新年警告:不能“上演霸王别姬的悲剧”
- 铁总:热门车票非固定 需求下降时验证码自动取消
- 房贷成明年监管重点 区别对待自住和投机型购房
- 19省下调工资基准线 工资还涨不涨?
- 河北全力应对雾霾 3天查处37个环境问题
- 3年后河北建成“环京津一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
- 房地产泡沫风险最大的六个城市 房价涨这么猛!
- “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调查结果: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一季度全国综合地价上升近一成 土地供应下降0.2%
- 1邯郸碧水倾城营销中心1月7日耀世开放
- 2国瑞置业 | 先睹为快!2018年春晚海选精彩抢先看!
- 32018,从买房开始!
- 4谢谢了我的家 | 鲁迅:忘掉我,管自己去生活
- 5开路架桥启新局——2018年邯郸重点工作展望
- 6邯郸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 7国瑞瑞城,我们的家
- 8明珠1号新年大优惠 首付12万买三居
- 9邯郸客运中心站16日正式启用
- 10良友·锦园2018年工程进度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