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随时打印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3-10-25 08:55 字号:T|T

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国土委了解到,该委定于2013年10月28日开通“二手房自助交易合同打印系统”。

据了解,市民可通过访问该委门户网站(www.szpl.gov.cn),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二手房自助交易合同打印”界面进入上述系统,注册后就可以登录系统,并通过系统自助录入、打印二手房买卖合同。针对老弱病残或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士等部分有特殊需要的业主,从2013年10月28日起,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将在罗湖金湖文化中心大厦、宝安、龙岗、龙华、布吉、坪山登记点六个服务窗口设立二手房自助交易服务区,以方便上述业主录入、打印合同,为二手房自助交易提供现场服务。

此外,本系统仅适用于二手房自助交易合同打印,凡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成交的二手房交易,应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业主提供免费合同打印服务。

责任编辑:温唤 关键字:买卖合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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