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装修也要交垃圾清运费?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余江日报 发布日期:2013-10-08 10:52 字号:T|T

近日,市民孙小姐因“二手房装修是否需要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的问题,与华洋花园物管方产生了意见分歧。据负责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表示,房屋无论是初次装修,还是简单翻新都要缴纳清运费。市物价部门则提醒,市民若对物业收费存有异议,可及时向物价部门反映,由职能部门介入协调。

未能确定是否产生垃圾

今年6月份,市民孙小姐在华洋花园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考虑到房屋已有的装修并不差,因此孙小姐只打算请施工队粉刷墙面、更换地面瓷砖。于是,她便来到华洋花园的物业管理方丰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丰润物业)报备装修事宜。当时,丰润物业工作人员告诉孙小姐,由于业主装修房屋时会产生装修垃圾,因此要向小区物业缴纳500元的垃圾清运费。交钱后,双方签订了相关协议。

事后,孙小姐通过互联网查询物业收费的相关资料后认为,二手房小规模装修未产生大量装修垃圾,应该不需缴纳清运费。

次日,她通过电话与丰润物业取得了联系。孙小姐表示,由于打电话当天是周末,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口头回应称,“房屋简单装修不用缴纳清运费,但需要领导明确答复。”到了周一时,丰润物业人员致电孙小姐表示,装修后让物业人员上门查看,若装修没有产生垃圾,就全额退款。

孙小姐说,在完成装修后,她通知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此时,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孙小姐装修前没有通知物业上门查看,房屋装修前后没有对比,无法知道是否产生了装修垃圾,并表示“房屋无论是初次装修,还是简单翻新都要缴纳清运费。”

  按照管理协议不会退款

对于物业公司的答复,孙小姐觉得并不满意,并向本报反映。9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丰润物业进行了解。

丰润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孙小姐到物业部门报备房屋装修时,工作人员已解释清楚房屋装修相关收费,双方按照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达成的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签订了《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物业公司人员没有接过孙小姐咨询清运费能否退还的来电,并表示“如果只是简单翻新房屋墙体等,未产生大量装修垃圾,经物业部门核实,业主就不需缴纳清运费。但如果包含有更换地板、地砖等施工的话,产生了装修垃圾,就要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清运费。”最后,该负责人认为,双方已签订协议,根据协议,不会退还孙小姐缴纳的500元。

收费不合理应提前协商

那么物业公司收取的清运费是否合理?9月29日,记者向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相关收费标准由业委会与物业服务公司协议商定。

该负责人表示,孙小姐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已经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约定,业主应按协议履行相应职责。若孙小姐对收费标准存有异议,可向物价部门反映,由部门介入协调。

广西文威律师事务所律师梁远行表示,孙小姐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即形成服务事实,要求物业退款存在难度。梁远行提醒,市民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前,可考虑清楚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与收费是否对等,认为收费不合理时,应提前协商约定。

责任编辑:温唤 关键字:装修垃圾清运费邯郸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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