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二手房未满5年上市需缴哪些税费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青岛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3-09-13 09:13 字号:T|T

新闻网讯9月12日,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袁青华副主任做客政务网,就市内三区房地产交易与登记工作回答网民朋友提问。

二手房未满5年上市交易需缴纳以下各种税费

在访谈开始后,有市民率先提问,如今未满5年的二手房上市交易,需交那些税费。

袁青华副主任介绍:青岛市内三区未满5年的个人住房交易的,转让方需要按照地税部门核定的价格缴纳5.6%的营业税;按照地税部门核定的价格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根据房屋性质不同缴纳1%或2%不等的个人所得税;

受让方根据房屋建筑面积、是否首套房、受让人性质不同缴纳1%、1.5%、3%不等的契税,按照地税部门核定的价格缴纳万分之五加五元的印花税。 另外具体税种、税率需地税部门根据房屋交易具体情况核定,依地税部门核定为准。

福临万家、金水苑手续不全房产证“难产”

在访谈中有市民反映,福临万家二期、杨家群金水苑等住宅小区入住多年都无法办理房产证。

袁青华表示,经查,福临万家一期已具备登记条件。福临万家二期位于李沧区青山路265号,由青岛晟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晟业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规划建设多层及高层住宅楼54幢,部分房屋为经济适用住房;部分房屋为限价商品住房。晟业公司于2010年12月10日、2011年10月28日向我局申请办理了上述房屋的《经济适用(限价商品)住房预(销)售许可证》(青经房注字[2010]第011、012号,青限房注字[2011]第007、008号),该项目具备销售条件。该项目限价商品房部分因涉及规划变更、超土地容积率建设等问题,目前正在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手续,尚不具备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条件;经济适用住房部分因晟业公司未申请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购房人也暂无法办理《房地产权证》。

而市北区保张路27号杨家群金水苑项目情况有所不同,杨家群金水苑是由合肥路街道办事处杨家群村委委托齐鲁盛华公司开发建设的村民安置房。杨家群村委持有该项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但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故不具备登记办证条件。需开发单位完善建设手续后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成后才能为拆迁居民办理房产证。

责任编辑:温唤 关键字:税费交易邯郸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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