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 阴阳合同坑的是买家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重庆晚报 发布日期:2013-09-10 09:11 字号:T|T

区地税办税服务厅主任胡建称,即使双方签阴阳合同,价格低于地税局评估价也无效。

近日,二手房市场围绕“20%个税”闹得沸沸扬扬。怎样才能降低买房成本呢?不少买房者为了少缴税款,想到了订立阴阳合同。这样真能避税吗?

旧账新算

老房子漏税“补交”20倍

“现在买老房子很不划算。”昨日,某二手房中介廖波向记者坦言,本来要到手的“肉”,结果因卖方曾少缴了税款,买方果断放弃了签单。

刘兵(化名)打算卖掉8年前买的房子,当时为了少缴税,15万元的房子,只以3万元申报纳税,按1%的个税计算,他当时少缴了1200元。现在,他想卖了净收35万元。

两周前,他与买方约定3月6日签约。意外的是,新“国五条”横空出世,卖房所得要缴20%个税。买方查明该房实情后,觉得“20%个税”正处于政策窗口期,现在虽未正式实施,但是一旦搭不上现行计税方式的“末班车”,这套房子可能因过去的压价操作多产生2.4万元的个税。”

新账日后算

签阴阳合同个税转给买方

有的中介为了推销房源,鼓动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避税。

在川剧团附近,陈芩正在看中介张贴的房源信息。她看中永青桥一套房子,卖方喊价42万元,前后交易差额以30万算,新政实施后,卖方要交6万元个税。如果签阴阳合同,把申报缴税的房款压到20万元(假定等于区地税局评估价),那么卖方以8万元差额交1.6万元个税,少缴4.4万元。

“5年后要是我卖这房怎么办?”陈芩说,如果卖价60万元,差额部分由原本的18万元变为40万元,若按20%个税计算,她本该交3.6万元个税,但到那时实际要缴8万元。

“会算账的人,应该不愿意签阴阳合同吧!”陈芩说。

区地税局

阴阳合同也有个底线

“买老房子差额大很多。”区地税办税服务厅主任胡建称,以前因为政策执行不过硬,二手房交易中漏缴税款现象普遍存在,卖家通常净收房款,税费等均由买方承担。“以前漏缴的税款,转移到了新的买家身上。”胡建说。

胡建介绍,即使双方签订阴阳合同,也有个底线,不得低于区地税局的评估价。所报计税金额低于评估价的,将以评估价作为计税依据。

“中央大街的房屋评估价有4000多元/平方米。”胡建称,老房子评估价最高的地带为中央大街,新房子评估价最高的地段为荷塘月色、康桥等区域。

“评估价数据有一定的滞后性。”胡建说,每年4月评估系统重新采集数据,虽有一定的滞后性,但能挽回一部分漏税。

责任编辑:温唤 关键字:阴阳合同买家底线邯郸二手房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置家网 成就您的致富梦想
手机置家 买房租房全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