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两无”二手房转让土地增值税率提至5%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研报 发布日期:2013-09-09 08:42 字号:T|T

北京市“两无”二手房转让土地增值税率提至5%。

对既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证明的,将按交易价格全额的5%征收土地增值税,比原来1%的征收率提高了4个百分点。

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北京晨报)

限价房宽进严出,北京研究自住型商品住房政策。只要符合限购、首套等条件,不再对其“夹心层”资质进行审核,但是将严卡其再上市条件,确保其自住型住房性质。(21世纪经济报道)

7个二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被约谈。8月下旬,住建部召集包括南京、郑州在内的7个二线城市进行座谈,以了解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前期调控政策的执行情况及下一步调控政策。(新京报)

证监会:对房地产再融资口径没有变化。再融资申请一律就其用地情况征求国土资源部的意见,其商品房开发行为需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检查认定的,将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意见。(财经网)

安徽57亿支持落实公租房建设目标:截至8月底,安徽省今年已累计下拨中央和省级公租房专项补助资金57亿元,支持全省公租房建设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温唤 关键字:两无增值税调控政策邯郸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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