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未及时过户惹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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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资讯
来源:牛城晚报
发布日期:2013-08-14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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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未及时过户,房产被原房主转到他人名下,虽然法院终审判决房产归自己所有,但房主贾女士仍被百般骚扰,生活不得安宁。昨日,贾女士向本报反映了她遭遇的这件麻烦事儿。
记者调查得知,2001年,贾女士从苏某手中购得五四路守敬北小区一套单元房,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由于该房为小产权房,贾女士当时取得了苏某所有的60%产权,另外40%产权仍为集体所有。2010年11月,贾女士出资取得房屋全部产权,拿到了以苏某名义办理的房产证,但双方并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012年某天,贾女士发现家里收到的《水费缴款通知单》上,用户姓名变成了苏某的儿媳张某。几天后,张某找上门来,手里拿着房产证,上面标明该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张某要求贾女士尽快搬出去,自己要住进来。贾女士看到张某手里的房产证,完全不知所以,险些晕倒。原来,2012年5月,苏某将原房产证办理了挂失,随后在儿媳张某未支付房屋款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给张某,并办理了新的房产证。此后,张某不时上门催促贾女士搬出去,使她寝食难安。
2012年7月,贾女士向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苏某和张某告上法庭。同年8月10日,本报就此事进行过报道。
2013年1月,桥西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房屋产权归贾女士所有。
2013年3月,苏某和张某上诉至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于8月1日生效。
虽然终审判决已经下达,但张某对判决结果并不认同,她仍时不时地找贾女士“理论”。“张某三天两头找上门来,我们家的日子简直没法过!”贾女士说,水表、电表、燃气表的户主名都是张某,家里的供水曾被张某断过一次。
昨日,在贾女士家门前,楼道里堵着两个沙发和一堆凌乱的衣物。“这些东西都是张某的,她昨晚过来后一直堵着门口,我一整晚都没进家门。” 贾女士说,本以为法院判决下来,事情就彻底解决了,没想到麻烦还没结束。
目前,贾女士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房产证过户到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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