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13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扫描到手机 土地出让 来源: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3-07-26 08:57 字号:T|T

摘要:邯郸市2013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87.1117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30.2638公顷,占供地总量的88.33%;存量建设用地56.8479公顷,占11.67%。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通过调控土地市场,优化用地布局,落实“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法律政策规定,结合邯郸市各部门发展和用地需求情况,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基本要求,贯彻落实“保红线、保空间、保财源”的指导原则。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通过盘活存量、控制新增,合理安排各类用地数量、结构、布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基本原则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地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供地总量,不断优化供地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节约集约原则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工业用地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和开发区园区入园标准,所有工业项目一律进入园区。逐步提高供地指标标准要求,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和工业企业单位土地产出效益。

内涵挖潜原则继续推进旧城和城中村改造,盘活存量土地,对可供地块的数量、条件和可供地方式进行充分调查,新增用地指标和存量用地盘活通盘考虑,大力实施收购储备,充分利用空闲土地,提高土地的经济供给能力。

供需平衡原则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分析土地市场供求关系,以需定供。通过执行供地计划,合理调控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市场价值,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有序和健康发展。

有保有压原则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供地结构,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要。适度扩大商服用地和工业项目用地规模。支持优化结构调整和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建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继续支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做到应保尽保。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供地。

    三、计划指标安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邯郸市2013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87.1117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30.2638公顷,占供地总量的88.33%;存量建设用地56.8479公顷,占11.67%。

    本年度市本级拟通过出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37.313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9.78%;拟通过划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9.798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22%。

    本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主要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出让161.9881公顷,保障房中心拟用地46.9020(1-3月份已供32.5228公顷)公顷,国资委拟改制企业占地31.4490公顷,各区县及马头工业城拟供应215.9779公顷;另外1-3月份利用处已出让30.7947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本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08.729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2.32%;工矿仓储用地181.140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7.19%;住宅用地176.230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6.18%(其中,各类保障房用地59.834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1.011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31%。

    拟供应住宅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量占住宅用地总量的33.95%;各类保障性安居住房用地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共141.3116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80.18%。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以《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和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为主要依据,结合邯郸市实际情况及发展趋势,安排供地布局。

邯山区拟供地75.6562公顷,以商服、工矿仓储用地为主;丛台区拟供地43.4677公顷,以住宅、商服用地为主;复兴区拟供地13.3923公顷,以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主;邯郸县市本级拟供地223.8317公顷,以住宅、商服用地为主;高开区拟供地65.8397公顷,以工矿仓储用地为主,马头工业城拟供地64.9341公顷,以工矿仓储用地为主。

    四、供地政策导向

    (一)保障发展用地,优化空间结构布局

依据“重点向东扩展、南北适当发展、西部控制发展”的原则,邯郸市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将形成“中心片区、高新片区、城南片区、城北片区、马头片区、机场片区”六大片区。本年度计划供地集中在中心、高新、城北、马头四个片区。

中心片区包括邯山组团、丛台组团、复兴组团和赵王城——邯钢组团。这部分区域主要以旧城改造为主,重点提升传统商业服务、教育培训和生活居住职能。重点保障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

高新片区包括开发区组团、东部新区核心组团、代召组团。开发区组团将依托便利交通,逐步优化产业结构,打造新兴产业基地,重点保障开发区组团的工业用地供应。东部新区核心组团、代召组团均为未来生活、服务职能核心区域,重点保障其住宅、商服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供应。

城北片区含黄粱梦组团和苏里组团。该区域重点培育商务休闲旅游职能,积极拓展生活居住职能,重点保障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供应。

马头片区包括生态工业城组团和马头镇组团。生态工业城组团将依托便利交通及紧邻能源基地,逐步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冀南工业产业聚集区,重点保障其工业用地供应。

    (二)保障安居工程,优化住宅供地结构

进一步加快土地储备开发,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支持安居工程。积极引导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控制高档商品房用地供应,住宅用地供应全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方式,新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三)扩大配套设施用地,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保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供应,提高城市配套服务能力和发展的承载能力。加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体育、卫生、中小学教育设施,建设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四)鼓励旧城和城中村改造,促进集约节约用地

继续推进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挖掘城市存量土地利用空间,提高存量土地承载能力。对于存量用地挖掘利用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供地;对于提高集约用地水平的项目优先安排供地;对于节约用地有示范典型意义的项目优先安排供地。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规范计划编制,强化计划实施管理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市政府领导下组织编制,由国土资源局会同发改、城建、交通、规划、住房保障等部门,经充分调查论证编制完成,经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供地计划一经市政府批准公布后,必须严格按计划供地。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地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区县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二)强化县区政府职责,及时完成土地补偿征收

列入供地计划的地块必须完成征收补偿工作。要强化县区政府征地主体职责,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被征地乡村制定征地补偿方案,按照国家规定对农民补偿到位,使征收地块达到供地条件,及时供应市场。

    (三)强化部门协调,及时完善供地条件

发改部门及时通告列入国家、省、市各级重点项目名单以及用地需求和控制指标要求。住房保障部门要及时与国土资源部门会商保障性住房用地有关情况。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地块县区政府要及时完成房屋的征收和补偿,签订补偿回迁协议,对拆迁补偿费用先行审计,并及时函告国土资源部门。规划部门要制定完善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时出具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四)强化项目引导,及时入驻园区

对已经列入供地计划的项目,开发区和园区管委会要加强与项目业主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协助业主单位做好入驻园区的各项准备工作,为项目供地提供帮助,保证土地及时供应,项目及时落地。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发布土地市场信息

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对土地市场供需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研究,适时向社会披露。坚持正确的市场导向,引导社会投资积极参与城市土地的投资与开发。

本计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赵清涵 关键字:邯郸土地邯郸土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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