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签协议: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权归地方

扫描到手机 房产资讯 来源:长江商报 发布日期:2013-06-24 06:55 字号:T|T

摘要: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表示,截至目前,完成数据采集和联网的40个城市,按照有关的工作规定,住建部都与各城市签订了“安全协议”,而“安全协议”主要针对属地个人住房信息采集、使用过程中住建部和地方主管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

    “房联网”不设查询端口

记者近日从住建部相关部门了解到,住建部已经与40个首批实现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城市签订了“数据采集和使用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安全协议”)。

“安全协议”内容包括,住建部不设房屋产权查询端口,亦不拥有查询权限,个人住房信息的查询权仍保留在地方政府。

去年6月底,广州、长沙、南京、武汉等40个主要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完成了联网工作。这一工作被认为“对特定人群的房产信息进行查询以推进反腐败工作”。业内人士认为,住房信息联网数据仅用于宏观分析,反腐功能或落空。

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表示,截至目前,完成数据采集和联网的40个城市,按照有关的工作规定,住建部都与各城市签订了“安全协议”,而“安全协议”主要针对属地个人住房信息采集、使用过程中住建部和地方主管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未来实现联网的城市也将遵循这一惯例,签订“安全协议”。

住建部表示,联网查询服务坚持属地查询的原则,住建部不设查询端口、不提供查询服务,只是提供联网查询信息平台,查询由各城市负责。城市对保密、敏感的信息可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在统计分析时,住建部通过软件程序进行统计计算,直接输出统计成果,不显示每个个体数据。

与此同时,住建部还表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不作为法院判决或行政执法证据,房屋登记原始凭证应向房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实。

    主要方便管理层管理房源

近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个人信息联网,主要是方便管理层做房源管理,分析房地产供求关系,为以后建立长效机制做基础准备。”

王珏林表示,政府掌握住房信息后,可以有针对性地出台调控措施,控制局部市场异常现象,而不是再像之前那样进行一刀切的楼市调控。此外,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也是保护个人隐私。“如果在住建部设置一个查询窗口,张三查李四的、李四查王五的,这不乱套了吗?这其实也是侵犯了个人隐私权。”王珏林说。

责任编辑:赵清涵 关键字:住建部个人住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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