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南京就有商品房 刚实行结婚登记时,好多人不买账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发布日期:2013-06-19 08:40 字号:T|T

摘要:昨日,南京市政府召开《南京市志》出版暨专家座谈会,这标志着列入南京市2013年文化建设工作目标的、1949年南京解放以来南京市最为浩大的图书编纂工程——总篇幅达1500万字的《南京市志》最终完成编纂出版。

昨日,南京市政府召开《南京市志》出版暨专家座谈会,这标志着列入南京市2013年文化建设工作目标的、1949年南京解放以来南京市最为浩大的图书编纂工程——总篇幅达1500万字的《南京市志》最终完成编纂出版。

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南京市志》的编纂出版完成,也意味着“南京市志三步走”的构想全面实现,这项总字数达5230万字的跨世纪系统文化工程,包括了12册《南京市志》,66种《南京市志丛书》和1部《南京简志》。

事实上,早在上世纪的1988年,南京市就启动了地方志的相关编纂工作,时间跨度长达25年。专家指出,《南京市志》的资料翔实,记述时间跨度之久,内容之丰富,规模之庞大,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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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南京就有商品房

《南京市志》里介绍,1981年,南京市人民政府推行住宅商品化,商品住宅价格基本上由开发企业自定。当年,南京市侨汇建筑服务公司在合群新村建造了两幢商品住宅,以每平方米168元的成本价出售,作为开拓商品房的试探。

其实,早在民国时期,南京就有了最早的商品房。据市志介绍,1927年,南京开始有私营地产公司买地建房出售,买卖双方自行议价成交,这是南京最初的商品房。

结婚登记政策刚出时“遇冷”

《南京市志》介绍,结婚登记现在这种平常的事情,南京在新中国成立后就有了,不过南京最早开始办理结婚登记时,市民根本不怎么感冒,半年下来全市才登记了596对。

1950年6月,南京各区开始办理结婚登记,凡南京结婚男女,持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含有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婚姻状况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证明文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符合规定,即发给结婚证,成为合法婚姻。

不过,该政策一推出就“遇冷”了。当年7月至12月,全市一共才登记596对,月均不足100对,登记者多为机关干部及学校教职员,一般居民结婚多不履行登记。

责任编辑:王铁虎 关键字:小区邯郸出售邯郸出租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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