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二手房成本提高 80万房子评估费比以前涨800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3-04-17 08:32 字号:T|T

南宁市此次出台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新标准中,房地产价格评估方面的收费标准出现了轻微提高。为了更通俗直观地说明新旧标准之间的差异,本报记者假设了3种房产交易情况,分别为80万元、150万元以及200万元等3种(注:目前市场上交易的二手房价格普遍在200万元以内),让我们一起来算一算,这3种交易情况下,要花多少评估费。

 


  新标准评估收费为:
  80万元×5%。=4000元
  旧标准下的收费:
  80万元×4%。=3200元
  差额:800元
  【150万的房子】
  新标准评估收费为:
  100万元×5%。+(150万元-100万元)×2.5%。=6250元
  旧标准下的收费:
  100万元×4%。+(150万元-100万元)×2%。=5000元
  差额:1250元
  【200万的房子】
  新标准,评估收费为:
  100万元×5%。+(200万元-100万元)×2.5%。=7500元
  旧标准下的收费:
  100万元×4%。+(200万元-100万元)×2%。=6000元
  差额:1500元
  温馨提示:
  购房者在购房时,如果发现中介公司没持有《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或未按规定参加年审,购房者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对违规企业,南宁市物价局将在媒体上予以通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务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予以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温唤 关键字:邯郸二手房成本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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