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房产税对房价调控效果不明显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日期:2013-02-01 09:32 字号:T|T

摘要:房产税在上海、重庆试点满两年。房产税试行期间积累了哪些经验?房产税未来走向如何?就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系主任刘颖。

房产税在上海、重庆试点满两年。房产税试行期间积累了哪些经验?房产税未来走向如何?就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系主任刘颖。

房产税试行对房价调控效果不明显

中国经济时报:房产税试行两年来,关于这一改革的相关讨论不断。在你看来,房产税试行两年的成效如何?

刘颖:重庆、上海两地试点模式存在差异,最终效果肯定会有差别。从宣传的角度说,上海试点很成功,但并未公布具体数据,没有数据来支撑。公布出的数据都是开征房产税后房产税的总额,这实际是把对居民住房征税的数据和经营性房屋如工厂、车间等这些本就征收房产税的数据加在一起的。

重庆在数据公开方面比上海要好,公布了部分数据。同时,重庆在开征房产税后,确实对房地产商有引导作用。房地产商在盖房时增加中小户型供应量,高档住房交易量下降,这是有数据支撑的。

我个人认为,房价现阶段基本都是行政控制,房产税对房价控制没有多大作用。

两年试行对未来改革有借鉴意义

中国经济时报:房产税试行两年间,你认为积累了哪些经验?

刘颖:整体来看,无论上海还是重庆,税收应有的效果如增加政府税收、支撑当地建设与调控市场两方面,效果均不明显。但从整个税制改革和税制设计角度来看,这两年试行确实有些经验对未来改革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是房产税本身具有非流动性,税源固定,可以成为地方税、财政收入稳定来源。

二是不能因为房产税是地方税的稳定来源,就只为增加收入而征税,应为公平而征税。但要注意,房产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上应该有作用,只是在试点过程中没有发挥出来。

三是房产税一旦开征对资源配置有一定作用。因为,开征房产税会增加房产的持有成本。

四是对房产税的技术操作和制度设计方面都有帮助。比如,对房产税的数据能否把握,对税源能否控制等都需技术方面的进一步加强。

从税收层面来看,如各地都开征房产税,老百姓会进行比较,利益平衡值得思考。

在政府执行能力方面,过去对房屋征税都是针对企业经营单位征收,现在房产税改革是要针对居民住房。对居民住房征税会带来一个敏感性问题,就是中国现在的税收格局带有蒙蔽性,业内人士称为“税收蒙蔽”,比如去商店买东西,我国的价签里已含税,但是老百姓看不到。在美国或欧洲一些国家购物,税和价格是分开的,商品标签上的价格只是商品价格,购买还要另付税。这样做就增加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房产税是对老百姓直接征收,老百姓纳税人意识增强后对政府财政透明度要求就会极大增加。到时,就要看政府是否有公开政府财政收支的决心。

未来房产税制度如何设计

中国经济时报:你认为未来房产税走向如何?

刘颖:房产税推行是大势所趋,但纳税人的面不会很广。我国现阶段税收是“间接税”和“直接税”双主体。 “间接税”蒙蔽性强,最终都转嫁给消费者。 “直接税”谁交税谁就负担税款。 “间接税”讲求效率,但不够公平,“直接税”公平性较强。

细看每年“两会”报告会不难发现,我国是“间接税”一家独大,“直接税”所占比重非常小。而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大量都是 “间接税”,在持有过程中要征房产税就是 “直接税”。国家今后不断加大“直接税”才能增强税制公平性。

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地位在下降,房产税在整个税制结构中有所提升,从理论角度来说,税收制度公平性也会加强。实践上,虽然在交易环节交的税种很多,如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但老百姓购买后居住却没税了,这样不合理。

从税制完善实践和理论来看,对老百姓的住房应该是征税的。值得强调的是,我国的结构性减税,并非所有税都减,而是有减有增。在我看来,有两个税是要增的,如个人住房房产税与高档消费品的消费税。

责任编辑:王帅 关键字:房产税房价调控邯郸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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