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租房终审结束 近2000户“打埋伏”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云南网 发布日期:2013-01-09 09:56 字号:T|T

昆明公租房申请终审昨天结束。在近2000户申请家庭有车、收入超标及有房且人均居住面积超标的申请户中,有1000多户主动到昆明市住房保障局说明情况。市住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大多数人都已通过终审,重新获得申请分配资格。
  据了解,自去年12月7日开始接受申请,58个街道办事处共发出申请书和预登记表34709份,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共收到15082份首批分配公租房预登记表。其中合格表14920份,不合格并退件162份。在主城各区的共同努力下,对合格的14920户申请家庭进行了入户调查和邻里访问等初审工作,截至1月7日17:00,累计完成14505户。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对14920户申请人的预登记表进行了录入,同步与市公安、产权产籍管理、公积金、人社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通过汇总,有近2000户申请家庭有车、收入超标及有房且人均居住面积超标。
  昨前两天的终审,共有1000多位申请者前去说明情况,大部分都重新获得申请分配资格。市住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剩下没来的肯定是主动放弃申请了。但也有一些申请者比较固执,如一位80多岁的市民,有关部门已经查实,虽然其名下没有住房,但在席子营却有一套商铺,财产已经超过限额。在重获申请分配资格的市民中,考虑到其汽车虽然购买时在10万元左右,或10多万元,但已经历经数年,折旧后其价值已经不多。而且还要按照一家3口进行均分,故才通过财产限额关。
  昆明市住保局已对仍存在的问题采取处理措施:针对申请人因离异财产已分割给对方,但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情况,离婚满3年,财产分割时房产给一方,另一方满足其他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需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一步核实。针对拥有车辆的情况,只要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10万元,且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为测定车辆价值,需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对于公积金缴额超标的,申请人在缴纳公积金及社保时均有收入基数,根据缴纳时的工资基数,收入超标就不能申请。如申请人已租住廉租住房,则租住廉租住房的家庭不能申请公租房。

责任编辑:温唤 关键字:昆明公租房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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