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发放低保取暖补贴310.7万城乡低保再提高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people.com.cn 发布日期:2012-11-24 09:21 字号:T|T

摘要:今年邯郸市将供暖工作列为重要民生工程,市本级财政多方筹措7700余万元资金,第一时间发放到位,全力保障群众过上“暖冬”。

  财政多方筹措7700余万元资金,第一时间发放到位,保障群众过上“暖冬”

  邯郸11月23日电(林振轩)寒冬将至,低收入人群会不会受冻?这是河北省邯郸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日前,市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市内三区6827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取暖补贴,补助资金共计310.7万元。

  据了解,此次取暖补贴发放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核定,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三区民政部门上报审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家庭共计6827户,按照每户455元标准进行补贴,近期将全部发放到位。

  据了解,今年邯郸市将供暖工作列为重要民生工程,市本级财政多方筹措7700余万元资金,第一时间发放到位,全力保障群众过上“暖冬”。为保证供热企业正常运行,今年市财政提前下拨1900万元资金,支持有关县(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网维修改造。为不让孩子因为寒冷影响学习,今年市财政安排1920万元资金,将市直40所中小学校全部纳入供暖保障范围,为孩子们创造了一个安全、温暖、舒适的学习环境。

  为切实保障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近日邯郸市对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再次进行提高,提高后的标准是: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峰峰矿区、开发区、马头工业城、武安市、邯郸县、涉县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75元和每人每年不低于2304元;磁县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60元和每人每年不低于2202元;鸡泽县、邱县、永年县、曲周县、肥乡县、馆陶县、广平县、成安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25元和每人每年不低于1992元。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将本县区新的低保标准报经本级政府批准后,经市民政部门备案,近期即可正式实施。

  关键词:低保,发放,标准,不低于,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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