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二手房买卖双方各自需缴纳多少税费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搜房网 发布日期:2012-11-12 09:00 字号:T|T

问一:我想在上海买一套房子,今年7月份上海刚参加工作,有居住证,有资格吗?

答:上海市房产交易中心

非沪籍上海购房需为已婚,且缴纳个税或公积金满一年。

问二:房屋赠予过户费如何计算

答:上海市房产交易中心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3%),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

问三:法院拍卖的房产是否在限购范围内?

答: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市场研究部分析师 罗寅申

根据情况的不同类型拍卖的房屋其限购标准亦不同。其中由法院出判决书的房产拍卖不属限购范围内。

问四:请问买卖二手房 买方和卖方各自需要负担多少契税?个税?营业税?(各种情况下:满五、不满五、唯一、不唯一)

答: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市场研究部分析师 罗寅申

交易过程中,房东持有房屋属普通住宅,在满5年的情况下,则不需缴纳营业税;如持有房屋未满五年则需缴纳合同价5.65%的营业税;该房屋属唯一的不需缴纳个税,非唯一则要缴纳总价1%的个税。购房者部分,政策规定目前购房者交易环节中要享受1%的契税优惠政策需满足三大条件:1、首次购房 2、购买的是普通住宅 3、该住宅需是90平米以下;如仅首次购买普通住宅则契税为1.5%;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契税为3%。

问五:我老公与他父母在有一套售后公房,我和他结婚后买过一套房贷过公积金贷款, 该房在两年前卖掉了。 现在再买房算二套房吗?

答: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市场研究部分析师 罗寅申

根据提问者所述,其夫妻家庭为单位购买房屋,属2套房标准。

问六:我原籍上海,顶替外地,现退休回上海父母处,户口还在外地。请问我能在上海买房吗?

答: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市场研究部分析师 罗寅申

按现行标准,非户籍家庭在名下无房的情况下,需2年内缴满1年的社保才具有购房资格。目前已知提问者非户籍,且已退休,如其配偶亦无法满足上述限购标准,则其将属于限购群体。

问七:合同上原本是5月底交房有约定5月交二书一证,但直到6月下旬才交钥匙和装修,请问这算逾期交房吗?

答: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兵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判断开发商是否逾期交房的主要依据,合同关于交房的约定一般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房屋交付条件和时间的约定,另一个方面是房屋交付标志约定。根据你的描述,合同对交房时间约定为5月底,是明确的。你的描述未涉及合同对交付标志的约定。假设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标志是交钥匙的话,开发商直到6月下旬才交钥匙的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问八:请问房产证更名申请书怎么写?我开了一个厂,原本房产证名字是以前我公司股东,现已退股,想把房产证名字改成我的,国土需要写份申请书,请问怎么写?

答: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兵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不属于房产证的变更登记,而是属于转移登记,故应按转移登记办理相关手续。

问九:我的合同写明是10月31日之前需完成过户,10月31日之前房东交房,约定期限的时间就这两个,在付款条件附录里面仅写了付首付款的时间,并没有约定银行放款期限,现在过户完成拿到产证了,银行放款没有完成,很有可能会超过这个最后期限才放款。现房东不肯交房,因为没有拿到全款,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属于我这边违约还是房东违约?有没有实际案例可供参考?

答: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兵

若买卖合同未对你通过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话,由双方协商补充约定,若买卖合同约定的是以银行放款期限为准的话,目前银行没有放款并不属于你违约。因合同约定10月31日交房,房东不交房的行为构成违约。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置家网 成就您的致富梦想
手机置家 买房租房全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