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别忘缴房屋“养老金”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三晋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2-11-04 09:05 字号:T|T

摘要:10月31日,市民陈先生咨询,他最近想购买一套二手房,但是在二手房的维修资金如何办理的问题上产生了困惑。陈先生说:“原先的户主好像缴过维修资金,但是缴纳了多少、用了多少,是否需要再缴,我都不是很清楚。”

10月31日,市民陈先生咨询,他最近想购买一套二手房,但是在二手房的维修资金如何办理的问题上产生了困惑。陈先生说:“原先的户主好像缴过维修资金,但是缴纳了多少、用了多少,是否需要再缴,我都不是很清楚。”就此问题,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了解到,市民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时,应先对卖方的维修资金账户进行查询,然后根据相关规定,对维修资金进行补缴。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也被老百姓称为房屋的“养老金”。业主在新建商品房建成入住之日起,就应该缴纳这项费用。买二手房,房产证过好户,其余内容就会自动跟着过户,这是大多数购房者的“心理定势”。也正因如此,很少会有购房者主动要求办理维修资金过户和补缴。

市房管局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缴存科负责人陈正俊介绍,关于二手房维修资金的情况有两种:部分业主在首期买房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如果他的账户余额满足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也同时过户;如果他的账户余额不足30%,那么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费用。缴纳的标准有两种:一种是高层(含电梯的多层),它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90元缴纳;多层(含别墅)就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来缴纳。陈正俊提醒市民,大红本上的发证日期在2002年3月1日以前的,大部分房屋没有缴过维修资金。维修资金是房屋以后几十年的“养老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都要用上它。

责任编辑:王帅 关键字:二手房房屋房产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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