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件,22人获刑!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邯郸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7-09-29 08:52 字号:T|T

摘要:9月27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赵某等2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

9月27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赵某等2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及马某、李某等人因己方人员被杨某某方人员开车撞伤,对杨某某怀恨在心,意欲报复。2015年4月9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发现杨某某,遂告知赵某,赵某即带领手下七人跟踪尾随杨某某至一写字楼处。待杨某某上楼后,赵某安排手下在该写字楼大厅及门外蹲守。下午2时许,杨某某等人下楼走到大厅门口时,守候在大厅的王某某、许某某等七人分别持凶器朝杨某某四肢砍击后逃离现场。杨某某被送往医院,因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另查明,以被告人赵某、马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通过开设赌场、赌场放贷等违法犯罪手段及承揽工程攫取经济利益。还有组织地在邯郸市区及其周边村县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讨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2014年以来,该犯罪组织还共同或分别组织人员先后在邯郸市区多家医院以及写字楼、交通要道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共涉及8项罪名,34起违法犯罪,致轻伤4人、轻微伤12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秩序。

据悉,该案是我市司法机关近年来办理的人数最多的

责任编辑:孙雪静 关键字:邯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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