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者风采】创城工作用“法”更要用“情”!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 邯郸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7-08-09 09:01 字号:T|T

摘要:张洪涛邯山区渚河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这个33岁的年轻人,用铁骨柔情,将“情”“法”交融,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用心灵与居民对话,用智慧破解难题,赢得了居民的心悦诚服与广泛赞誉。

张洪涛

邯山区渚河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这个33岁的年轻人,用铁骨柔情,将“情”“法”交融,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用心灵与居民对话,用智慧破解难题,赢得了居民的心悦诚服与广泛赞誉。

“依照国家《土地法》规定,小区公共用地属于小区居民集体所有,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占用公共资源,都是不符合规定的……”6月20日,一场“法制宣传课”,在农林路110号院居民李大爷家中“开场”了。

农林路110号院是20多年的老旧小区,李大爷家的丝瓜棚却在本就不大的小区里格外“碍眼”:将便道砖和盲道砖掀起后种植的七八株丝瓜藤蔓已覆盖后院,横亘在便道中间,也让小区更显杂乱。而要拆掉这已成型的菜园,李大爷心里万分不舍!因此,社区干部多次到他家做工作,均无功而返。 

难题再一次交给了分包农林四社区的张洪涛。他先是到李大爷家中与他促膝交谈,听取他对创城的想法,这一真诚的态度拉近了与李大爷的距离。紧接着,创城的好处、为何要拆除这些私搭乱建,都在张洪涛的口中变成了浅显易懂又易于接受的道理。

一个多小时的“法制课”,让李大爷如梦方醒,当天,他主动清除了占用的便道。张洪涛又和社区干部一起将门前坑坑洼洼的便道平整一新,墙壁也重新粉刷,让小区更敞亮、更文明了。

创城工作,不只用“法”,更要用“情”。

水院北路10号院是原木器公司家属院,只有1栋楼3个单元36户居民。别看这个小院不大,可问题不少。做工作先从楼院长开始。张洪涛找到该院院长刘甲琴,与她聊天、拉家常,谈小区改造计划,帮着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打扫卫生、修剪花草……张洪涛一遍遍地往小区跑,让刘甲琴和居民们看在眼里。刘甲琴拍着胸脯说:“我来做居民的工作!”白天,张洪涛和刘甲琴一起到居民家中做工作,下班后又商量遇到的难题。不但讲法规、讲政策,更主动征求居民意见。几天后,小区所有违建全部拆除,楼体内外墙全部粉刷,路面全部修补平整,一个破旧不堪的小区,变成了美丽敞亮的幸福家园。

如今,他所分包的社区已全部改造成“美丽小区”并通过验收。看到整洁的小区环境和居民幸福的笑脸,他和邯山区千千万万的创建者一样,脸上也露出了欣慰而满足的笑容。

责任编辑:霍喜亮 关键字:创建者风采创建文明城市法制宣传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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