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你准备好了么?邯郸高校毕业生7月可申请见习岗位!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邯郸发布 发布日期:2017-05-18 09:11 字号:T|T

摘要:从今年7月15日开始,我市市本级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开始报名了。毕业生可通过考试获得见习岗位,一年的见习期内还可享受相应的工资补贴,就业见习对象为择业期两年(2016年、2017年)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面对即将到来的毕业季,你是否准备好了?

从今年7月15日开始,我市市本级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开始报名了。毕业生可通过考试获得见习岗位,一年的见习期内还可享受相应的工资补贴,就业见习对象为择业期两年(2016年、2017年)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见习时间最长为12个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鼓励各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的补贴。

7月15日至8月15日,采取现场方式组织高校毕业生报名。市本级报名点设在市人力资源市场(邯郸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等报名。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需另外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8月20日,市人社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见习单位和报名见习大学生统一进行对接面试;报名人数多的岗位将由市就业局会同见习单位进行笔试、面试考试,择优上岗,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市本级高校毕业生统一10月1日上岗。上岗后,见习单位要及时与学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及时上报就业局备案。同时,见习单位要将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情况在见习人员上岗20日内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见习单位要按照《邯郸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办法》的规定,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并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毕业生的见习关系;见习毕业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据实出具《邯郸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就业的参考,鼓励企业将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学生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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