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邯郸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6-10-19 12:18 字号:T|T

摘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结合我市气象台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商意见,市政府定于2016年10月18日20:00—10月20日12: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如外出活动要采取防护措施。

二、建议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及社会公众采取以下减排措施。   

(一)倡导社会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尽量减少能源消耗;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原地怠速运行。   

(二)建议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行业,适当调整产能。   

(三)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四)加大道路机扫保洁力度,增加洒水频次,减少扬尘污染。

三、进入北环路、西环路和主城区的车辆按市交警支队有关  规定限速行驶。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各单位(社区)配合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实施;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应急响应启动工作。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6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孙雪静 关键字:邯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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