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解除最新通告!河北10市将终止区域应急响应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6-01-06 09:31 字号:T|T

摘要: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唐山、廊坊、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唐山、廊坊、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4-5日,我省中南部地区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局部地区将出现严重污染;6日,受冷空气影响,我省本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结束。

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继续维持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至5日24时, 区域二继续维持黄色(Ⅲ级)应急响应状态至5日24时。请相关城市继续加强空气质量会商研判,根据会商结果,可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石家庄:经石家庄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石家庄市今天下午多云转晴,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扩散,今天夜间大气扩散能力较弱,污染物浓度上升;明天受冷空气影响,有3-4级西北风,污染物浓度下降,霾消散,空气质量好转。石家庄市政府决定自1月5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保定:保定市将于1月5日24:00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限行措施将一并解除。

衡水:经衡水市大气办预测组会商,1月5日—1月6日,衡水市市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等级为二级,较好,较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经衡水市政府批准,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衡水市于1月6日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同时解除限行措施。

邢台: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6年1月6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

邯郸:记者获悉,邯郸市将于1月6日早晨6时,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解除限行。

唐山:唐山市已于1月4日1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重污染天气Ⅲ级交通管控措施相应解除。

廊坊:廊坊从1月5日12:00时起全市解除预警并终止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终止机动车尾号限行。

沧州:根据沧州市《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按照河北省大气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决定于1月5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III级)应急响应状态。沧州市自5日24时开始正式解除对中型、重型货车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的限行,市交警支队电子抓拍闯限行系统同步停止。

辛集: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月5日24时解除橙色预警。

定州:定州市将于1月5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同时非营运客车解除限行。

责任编辑:孙雪静 关键字:河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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