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纪检委通报:市区县内8起违规案例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我的邯郸 发布日期:2015-10-27 09:36 字号:T|T

摘要:日前,邯郸市纪委监察局将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日前,邯郸市纪委监察局将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涉县偏店乡偏店村公款旅游问题该村使用集体资金组织两委干部等前往山西省乔家大院、绵山旅游,村党支部书记赵海刚、村主任赵海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峰峰矿区新坡镇违规购买车辆问题新坡镇在未办理车辆控购手续的情况下,用公款购买一辆超标马自达轿车,时任党委书记李新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肥乡县安监局工作人员樊玉芳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樊玉芳在邯郸市某建筑安装公司兼职取酬6万余元,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退回全部违规取酬。 4、磁县农牧局工作人员侯驭方违规操办婚礼问题侯驭方在操办儿子婚礼过程中,违规分批宴请共计48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5、广平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吴良兴酒后滋事问题吴良兴酒后滋事,扰乱县交警大队办公秩序,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6、馆陶县滩上联合小学乱收费问题滩上联合小学向全校学生重复收取《寒假生活》费1.4万余元,校长何金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校长职务。 7、邯山区卫生局医证科负责人张志峰乱收费问题张志峰向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两诊所索要交纳1万元会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临漳县柏鹤集乡梁村原党支部书记梁祖录骗取危房资金问题梁祖录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骗取危房翻修、翻盖补贴资金2万余元据为己有,被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买顺新 关键字:邯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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