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启动

调整再婚家庭生育政策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中原商报 发布日期:2015-10-13 09:33 字号:T|T

摘要:2015年7月24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2015年7月24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后的《条例》第十九条(第十二)项改为“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经过批准可以进行再生育。”邯郸市决定此项政策从7月24日起正式实施。

自2014年5月30日,河北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至今年8月底邯郸市已为5044对单独夫妻完成再生育办理。今年省人大又对再婚家庭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允许“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再婚家庭进行再生育。

结合邯郸实际,邯郸市印发了(2015)232号文件《关于转发《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启动邯郸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工作,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工作制度予以调整或取消,主要是实行一孩生育登记、精简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缩短办理时限等。

责任编辑:买顺新 关键字:生育服务

相关阅读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置家网 成就您的致富梦想
手机置家 买房租房全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