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河北省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5-09-10 09:49
字号:T|T
摘要: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将于10月1日实施。届时,我省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将于10月1日实施。届时,我省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省法制办主任时清霜介绍,当前从我省行政执法现状看,一些单位仍存在着执法证据不全、证据不固定等问题,引发了一些行政争议,导致行政行为无效等。执法过程不记录、记录不完整、记录方式单一、记录不规范都是导致问题发生的原因。制定该办法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监督和约束的一个有力抓手。
记录方式有文字和音像记录两种方式
据介绍,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
办法明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其中文字记录方式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内部程序审批表、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音像记录方式包括采用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的记录。
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
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行为终结之日起30日内(法律、法规、规章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规定),应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音像记录资料,形成相应案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归档、保存。音像记录制作完成后,行政执法人员不得自行保管,应在24小时内按要求将信息储存至执法信息系统或本单位专用存储器。
办法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应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与使用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对全过程记录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
当事人根据需要申请复制相关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同意,可复制使用。
相关阅读
-
支持 0票
-
努力 0票
-
雷人 0票
-
无聊 0票
-
难过 0票
-
愤怒 0票
精彩组图
-
去年百强房企普遍...
3月16日,由中国房地产TOP10研...[详情]
- 习近平新年警告:不能“上演霸王别姬的悲剧”
- 铁总:热门车票非固定 需求下降时验证码自动取消
- 房贷成明年监管重点 区别对待自住和投机型购房
- 19省下调工资基准线 工资还涨不涨?
- 河北全力应对雾霾 3天查处37个环境问题
- 3年后河北建成“环京津一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
- 房地产泡沫风险最大的六个城市 房价涨这么猛!
- “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调查结果: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一季度全国综合地价上升近一成 土地供应下降0.2%
- 1邯郸碧水倾城营销中心1月7日耀世开放
- 2国瑞置业 | 先睹为快!2018年春晚海选精彩抢先看!
- 32018,从买房开始!
- 4谢谢了我的家 | 鲁迅:忘掉我,管自己去生活
- 5开路架桥启新局——2018年邯郸重点工作展望
- 6邯郸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 7国瑞瑞城,我们的家
- 8明珠1号新年大优惠 首付12万买三居
- 9邯郸客运中心站16日正式启用
- 10良友·锦园2018年工程进度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