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文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延期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邯郸晚报 发布日期:2015-04-11 08:46 字号:T|T

摘要: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市财政局、公安局、商务局和环保局联合发布《邯郸市2013—2014年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奖补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6月30日(报废证明中的收车单位时间在2015年6月30日前),补贴资金受理时间延长至2015年9月30日。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市财政局、公安局、商务局和环保局联合发布《邯郸市2013—2014年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奖补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6月30日(报废证明中的收车单位时间在2015年6月30日前),补贴资金受理时间延长至2015年9月30日。

据介绍,该通知只限于在规定时间内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处理的黄标车及老旧汽车。参照财政部、商务部相关规定,我市2013—2014年提前淘汰“黄标车”,按照货车、客车、轿车三类车型给予补贴奖励。具体补贴奖励标准为:货车,重型15000元、中型11000元、轻型6000元、微型3000元;客车,大型15000元、中型11000元、小型(不含轿车)7000元、微型(不含轿车)3000元;轿车,1.35升及以上排量8000元、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6000元、1升及以下排量3000元。

记者了解到,车主报废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各县(市、区)成立的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兑付窗口领取填写《邯郸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奖励申请表》,并办理补贴奖励申领手续。申请补贴奖励车辆车主需提交以下资料,包括《邯郸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奖励申请表》;车主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识物的报废车辆照片(显示报废车辆牌照、全貌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识物);《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本人同名的银行存折。

责任编辑:孙雪静 关键字:邯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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