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河北房地产网 发布日期:2015-04-03 11:06 字号:T|T

摘要: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通过调控土地市场,优化用地布局,落实“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结合邯郸市各部门发展和用地需求情况,制定本计划。

目   录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2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

(一)指导思想. 2

(二)基本原则. 2

三、计划指标安排. 3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3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4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4

四、供地政策导向. 5

(一)保障发展用地,优化空间结构布局. 5

(二)加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促进土地市场供需平衡. 6

(三)保障安居工程,优化住宅供地结构. 6

(四)扩大配套设施用地,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6

(五)提高存量土地盘活力度,促进集约节约用地. 7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7

(一)规范计划编制,强化计划实施管理. 7

(二)强化县区政府职责,及时完成土地补偿征收. 7

(三)强化部门协调,及时完善供地条件. 7

(四)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不断提升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绩效  8

(五)强化项目引导,及时入驻园区. 8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发布土地市场信息. 8

附件一、邯郸市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二、邯郸市2015年度市本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通过调控土地市场,优化用地布局,落实“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法律政策规定,结合邯郸市各部门发展和用地需求情况,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基本要求,贯彻落实“保红线、保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通过盘活存量、控制新增,合理安排201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方式,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基本原则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供地总量,不断优化供地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节约集约原则 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强化批而未供土地供应时限,避免因批而未供造成的土地闲置;工业用地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和高开区园区入园标准,所有工业项目一律进入园区。逐步提高供地指标标准要求,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和工业企业单位土地产出效益。

深挖存量原则  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深挖、盘活存量土地,不断拓展用地空间;对可供地块的数量、条件和可供地方式进行充分调查,新增用地指标和存量用地盘活通盘考虑,大力实施收购储备,充分利用空闲土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供需平衡原则 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分析土地市场供求关系,以需定供。通过执行供地计划,合理调控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市场价值,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有序和健康发展。

有保有压原则 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供地结构,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要。适度扩大商服用地和工业项目用地规模。支持优化结构调整和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建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继续支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做到应保尽保。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供地。

三、计划指标安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邯郸市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18.0956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29.9765 公顷,占供地总量的72.30%;存量建设用地88.1191公顷,占27.70%。

本年度市本级拟通过出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88.6113 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0.73%;拟通过划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9.484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27%。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本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60.109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8.90%;工矿仓储用地117.010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6.78%;住宅用地127.930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6.78%(其中,各类保障房用地32.326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3784 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26%;特殊用地2.666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0.84%。

拟供应住宅用地127.9309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32.3263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25.27%;各类保障性安居住房用地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共96.0627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5.09%。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以《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和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为主要依据,结合邯郸市实际情况及发展趋势,安排供地布局。

邯山区拟供地61.0918公顷,以工矿仓储、商服用地为主;丛台区拟供地43.4520公顷,以住宅、商服用地为主;复兴区拟供地23.0899公顷,以工矿仓储、商服用地为主;邯郸县市本级拟供地121.6847公顷,以住宅、商服用地为主;高开区拟供地68.7772公顷,以工矿仓储用地为主。

四、供地政策导向

(一)保障发展用地,优化空间结构布局

按照“东区引领、南北拓展、老城提升”的原则,突出保障东区开发建设,路网建设和村庄征收回迁用地供应。邯郸市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已形成“东部片区、中心片区、城南片区、城北片区、机场片区”五大片区。本年度计划供地主要集中在东区、城北、中心三个片区。

东部片区包括东部新区核心组团、高开区组团、代召组团。东部新区核心组团、代召组团均为未来生活、服务职能核心区域,为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突出抓好东区开发建设”的号召,本年度重点保障其住宅、商服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供应。高开区组团将依托便利交通,逐步优化产业结构,打造新兴产业基地,重点保障高开区组团的工业用地供应。

中心片区包括邯山组团、丛台组团、复兴组团。这部分区域主要以企业改制为主,重点提升传统商业服务、教育培训和生活居住职能。重点保障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

城北片区含黄粱梦组团和苏里组团。该区域重点培育商务休闲旅游职能,积极拓展生活居住职能,重点保障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供应。

(二)加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促进土地市场供需平衡

着力解决一批各种原因造成的批而未供土地,释放政府对土地市场既控又调的信号,平抑土地供需矛盾,促进土地市场供需平衡。

一是全面清理批而未用土地。采取“批文、图纸、实地”相结合的方式,梳理各级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批复、实施方案审核、征地拆迁和土地供应情况,分类汇总统计;二是依法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及时开发利用。加大对批而未用土地的处置力度,提高土地批后供地率;三是完善批而未用土地监管的长效机制;四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对建设用地供应的管控和调节作用。在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尽快落实项目,加快办理项目供地。

(三)保障安居工程,优化住宅供地结构

进一步加快土地储备开发,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支持安居工程。积极引导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控制高档商品房用地供应,住宅用地供应全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方式,新建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四)扩大配套设施用地,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保障公共管理、加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体育、卫生、服务用地土地供应,提高城市配套服务能力和发展的承载能力,建设中小学教育设施和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五)提高存量土地盘活力度,促进集约节约用地

加大土地收储力度,挖掘城市存量土地、拓展用地空间,提高存量土地承载能力。对于存量用地挖掘利用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供地;对于提高集约用地水平的项目优先安排供地;对于节约用地有示范典型意义的项目优先安排供地。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规范计划编制,强化计划实施管理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市政府领导下组织编制,由国土资源局会同发改、城建、交通、规划、住房保障等部门,经充分调查论证编制完成,经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供地计划一经市政府批准公布后,必须严格按计划供地。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地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区县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二)强化县区政府职责,及时完成土地补偿征收

列入供地计划的地块必须完成征收补偿工作。要强化县区政府征地主体职责,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被征地乡村制定征地补偿方案,按照国家规定对农民补偿到位,使征收地块达到供地条件,及时供应市场。

(三)强化部门协调,及时完善供地条件

发改部门及时通告列入国家、省、市各级重点项目名单以及用地需求和控制指标要求。住房保障部门要及时与国土资源部门会商保障性住房用地有关情况。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地块县区政府要及时完成房屋的征收和补偿,签订补偿回迁协议,对拆迁补偿费用先行审计,并及时函告国土资源部门。规划部门要制定完善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时出具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四)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不断提升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绩效

推行建设用地“挂牌施工”、开竣工申报、实地巡查、违规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土地,严厉打击囤地炒地,促进已供土地尽快开发利用。

(五)强化项目引导,及时入驻园区

对已经列入供地计划的项目,高开区、邯山区要加强与项目业主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协助业主单位做好入驻园区的各项准备工作,为项目供地提供帮助,保证土地及时供应,项目及时落地。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发布土地市场信息

健全和完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常态化体系,促进土地供应科学化、规范化。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对土地市场供需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研究,适时向社会披露。坚持正确的市场导向,引导社会投资积极参与城市土地的投资与开发。

本计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邯郸市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二、邯郸市2015年度市本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邯郸市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行政区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特殊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市本级 318.0956 60.1090 117.0106 127.9309 32.3263 95.6046 10.3784 2.6667 0.0000 0.0000
 
    附件二
    邯郸市2015年度市本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供地总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房 保障性
安居工
程和中
小套型
商品房
用地占
比(%)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中小套
型商品
合计 存量 增量 廉租房 经济适
用房
  廉租房 经济适
用房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划拨 出让
127.9309 46.2314 81.6995 5.3114 0.0000 21.7035 0.0000 21.7035 0.0000 0.0000 5.3114 0.0000 95.6046 63.7364 75.09
   
责任编辑:买顺新 关键字:邯郸国有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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