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明年3月施行 短期内对楼市有影响

扫描到手机 房产资讯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2014-12-24 10:20 字号:T|T

摘要:曾于今年8月公开征求意见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昨日正式下发,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将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解决长期以来不动产登记多头管理的状态,并要求加强登记信息在多个部门互通互享。

曾于今年8月公开征求意见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昨日正式下发,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将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解决长期以来不动产登记多头管理的状态,并要求加强登记信息在多个部门互通互享。

已发证书仍有效

长期以来,我国的不动产登记一直是多头管理的状态。土地登记权属于国土部门,住建部门登记房屋产权,海域使用权由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矿产、农地、森林等也分属不同部门管理。

为将这些分散的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条例》明确规定,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

据国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条例》的两项重要原则,一个是统一规范,明确一个部门负责登记,并对机构设置、簿册管理、基本程序、信息共享与保护提出统一要求;二就是确保物权稳定,《条例》明确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建统一管理平台

虽然不动产的登记工作统一由国土部门负责,但是关于登记信息确是多部门共享。《条例》要求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并将登记信息纳入该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同时,《条例》要求国土资源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9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不动产登记局)司长(局长)王广华表示:“我们计划2015年7月上线试运行信息平台;2016年完善平台并扩大试运行范围;2017年全面运行。目前已经形成了平台建设的顶层设计,即将组织平台的开发建设。”

不能“以人查房”

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条例》把登记资料查询人限定在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且不能以人查房,只能以房产地址查询,并且要向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资料。

据介绍,权利人指的是房地产权的所有人,如果房子是自己的话,就可以申请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情况。若房子抵押给银行,那么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凭借抵押登记也有权去查询登记资料。利害关系人是指和不动产所有者有直接关系者,比如夫妻等。此外,在一些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可以凭借人民法院的补充证据材料通知书,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查询债务人(欠债者)名下的已确权房产情况。 

责任编辑:王铁虎 关键字:房产税邯郸房产资讯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置家网 成就您的致富梦想
手机置家 买房租房全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