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试行住宅维修资金自主缴纳 避免资金挪用

扫描到手机 今日头条 来源:邯郸晚报 发布日期:2014-12-24 09:09 字号:T|T

摘要:丛台区凤凰城小区回迁户在交房前接到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核定通知单》,回迁人到银行交纳维修资金后即可持交存票据办理新房的入住手续,这也成为我市试行的第一个回迁业主自缴维修资金的项目。

最近,丛台区凤凰城小区回迁户在交房前接到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核定通知单》,回迁人到银行交纳维修资金后即可持交存票据办理新房的入住手续,这也成为我市试行的第一个回迁业主自缴维修资金的项目。

赵都新城是我市首家业主自主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商品房小区。目前,万余户业主自主缴纳专项维修资金上亿元。这一新的交存方式提升了维修资金交存安全和效率,有效避免了维修资金被挪用。目前,该交存方式正在试点实行,成熟后会在全市推行。那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到底用来干什么?该交给谁?谁来保管?怎么使用?房屋拆迁后是否可以退回余款?就此,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副处长赵怀勇进行了解答。

赵怀勇告诉记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如电梯、消防、安防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在资金使用上,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后,就可以使用。对于每一位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但是很多年以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都是采取开发企业代收代缴的模式,这就导致部分业主缴纳的维修资金被挪用,新的交存方式就是由业主自主通过银行缴纳存入由房管部门监管的业主个人专户。

对于回迁户来说,其中的意义又有不同。赵怀勇解释说,由于回迁房不需要在房管部门进行售房合同备案,从而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脱离了政府部门的监管。很多开发企业图省事,并不向回迁户代收代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就导致很多回迁房在入住后,电梯等公共设施设备超过保修期发生损坏后,由于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而不能得到及时维修,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新的交存方式实施后,这一问题也将得到解决。截至目前,凤凰城小区已有6户回迁户自主缴纳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拿到了新房钥匙。

有缴纳的就有退还的。市民李先生成为我市首名向房管部门申请退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房子已经被拆除,购买或回迁新房时又要缴纳专项维修资金。于是他想到之前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如果还有剩余,就可以补贴这部分费用了。他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马上得到该部门回复可以退还剩余的专项维修资金。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责任编辑:李佳佳 关键字:住宅维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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