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

统一限行尾号(3)

扫描到手机 今日头条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4-12-23 10:47 字号:T|T

摘要:昨日,省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并发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我省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预案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预案规定为准。

应急响应启动

城市预警时

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

区域橙色预警时

该区域内接到预警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区域红色预警时

该区域内接到预警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全省橙色预警时

全省接到预警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全省红色预警时

全省接到预警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其他措施

家庭两部车同时限行时可办理号牌变更

预警信息提前1至2日发布。当紧急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

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有关车辆限行措施中,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非本市车辆(如有特殊需要也可实施限行)除外,有关限速行驶措施适用于上述车辆。

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城区周边进口警力部署,设置限行提示标志,提示、劝返限行车辆;在城区内通过电子警察和现场检查,严格依法处罚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对本地车辆在受限时间内驶入城区的,按照驶入劝导告知停驶、二次核查确认驶出、三次依法处罚的方式严格管理。

对个人、家庭两部以上车属同组限行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为其中一部车办理号牌变更服务。

责任编辑:王铁虎 关键字:楼市调控邯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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