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一斗气司机不按规定停放车辆 拖行交警数米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邯郸日报 发布日期:2014-12-12 07:38 字号:T|T

摘要:12月8日,邯郸交警在街头执法,要求一男子按规定停放车辆,该男子不但未按规定执行,还开车拖拽交警数米,被路过的市民及时制止。目前,交警以该男子妨碍执行公务,将其移交至丛台区公安分局丛东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12月8日,邯郸交警在街头执法,要求一男子按规定停放车辆,该男子不但未按规定执行,还开车拖拽交警数米,被路过的市民及时制止。目前,交警以该男子妨碍执行公务,将其移交至丛台区公安分局丛东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我伸手要求查验他驾驶证时,他猛地关车门,夹着我的手往前开。”市交警五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范有信说,并表示自己被“车门夹手拖拽4、5米”,致使手部受伤。记者从其《医学诊断证明书》上看到,显示为“右手被车门夹伤,右手软组织损伤”。

据介绍,当日上午9时30分许,范有信在辖区执勤,发现丛台路和滏河大街交叉口北约500米处,一辆黑色轿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影响道路畅通,要求该男子将车停进一旁车位中,该男子虽停放,但并未按车辆停放要求统一车头位置。范有信便要求该男子按规定停放。随后,该男子发动汽车有意离开,当时车门并未关好,民警范有信伸手要求其提供驾驶证等证件进行查验,不料,该男子竟猛地关上车门,开车向前拖拽“车门夹手”、“膝盖着地”的交警近5米远,被路过市民站在车前阻拦制止。事发后,范有信立即向上级汇报,增援交警和巡警及时赶到,控制了该男子。

据查,涉事男子刘某,江苏人,在邯郸工作。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以阻碍执行职务,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理。

责任编辑:张雯霞 关键字:邯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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