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保障房租赁合同范本 给予3个月过渡期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4-11-27 08:20 字号:T|T

摘要:近日,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台《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河北省各市在保障房租赁实际操作中常见问题的权责归属,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合法保障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权利。

近日,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台《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河北省各市在保障房租赁实际操作中常见问题的权责归属,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合法保障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权利。对于已不符合保障条件但暂时无法腾退房屋的承租家庭,给予3个月的搬迁过渡期,过渡期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内容包括保障房基本情况,保障对象类型,租金标准、费用缴纳及租赁期限,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房屋安全及维修,合同解除、终止条件及退房事宜,违约责任和其他条款。考虑到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质,《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在载明房屋租赁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对于已不符合保障条件但暂时无法腾退房屋的承租家庭,给予3个月的搬迁过渡期,过渡期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包含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明确列出保障房已有设施设备名称、数量、完好状态和维修负责方,此外,对房屋装修、改善以及增设他物等情况也做了进一步明确。

责任编辑:王彤 关键字:河北新闻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置家网 成就您的致富梦想
手机置家 买房租房全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