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办假房产证当“房主” 抵押假证骗钱获刑罚

扫描到手机 热点话题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日期:2014-11-04 15:48 字号:T|T

摘要:沈阳男子朱某为了钱财,用办理的假房产证、契证、身份证等假证件作抵押,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借钱”,连环骗取近5万元。

沈阳男子朱某为了钱财,用办理的假房产证、契证、身份证等假证件作抵押,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借钱”,连环骗取近5万元。

2013年7月16日,在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街道地雅新居小区西门门前,朱某以借款名义骗取张某人民币7000元。2013年9月2日,在同样的地点,朱某以假房产证、假契证等作抵押,再次以借款名义骗取张某人民币2万元,并承诺2013年年底连本带利给付张某人民币3.5万元。

同年9月5日,在沈阳市沈北新区瑞嘉房产门市内,朱某以假房产证、假契证、假身份证作抵押,以借款名义承诺给付一个月利息800元,骗取郝某2万元。到了还款之日,朱某没兑现还钱承诺,借款人张某、郝某拿着抵押的房产证到房管局鉴定,结果房产证是伪造的,二人于是报案。

今年4月2日,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朱某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诈骗所得款项均已被挥霍。

沈北新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朱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责任编辑:张雯霞 关键字:房地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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