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通报第三季度 十起食药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4-10-14 07:34 字号:T|T

摘要:13日上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4年第三季度食品药品案件查处和投诉举报情况。第三季度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3528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量超上半年总和。

13日上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4年第三季度食品药品案件查处和投诉举报情况。第三季度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3528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量超上半年总和。

今年三季度,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正式成立,执法力量和智能定位均名列全国省级食品药品稽查执法机构改革的前列,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奠定了组织基础。同时,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净化市场,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省稽查局成立后开展了“打假保名牌”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石家庄、保定两地20余家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维护了我省药品经营秩序,促进了市场的公平公正。除此之外,单笔10万元巨额举报奖励也于9月份兑现。

据了解,第三季度全省共接群众投诉举报7186件。其中,食品4598件,药品1420件,医疗器械239件,保健食品783件,化妆品146件。投诉举报量比第二季度增加138.6%。按举报途径统计,12331电话举报占所有举报的94.8%,其余来源于信件、网络和走访。举报核查率达100%。

在发布会上,省食药监局还曝光了10起河北省三季度查处的10起典型食品药品违法案件。

(一)食品、保健食品、酒类方面典型案例

1.邯郸市磁县孙某制售假冒知名品牌饮料案

2014年9月,邯郸市食药监局、公安局食药安保支队、技侦支队、磁县公安局通力合作,在邯郸市磁县一举打掉一个特大制售假冒脉动、今麦郎冰红茶、雪碧等多种知名品牌饮料的黑工厂,当场查扣成品今麦郎冰红茶、汇源橙汁等假饮料两千余件,用于生产假饮料的储存、灌装、包装、打码等完整生产线一条,脉动、雪碧、冰糖雪梨等产品商标20万余套、各种空饮料瓶10余万个,各种饮料添加剂500余公斤。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孙某已被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正在抓捕当中。

2.沧州市贾某某等制售假酒案

2014年7月至9月,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食药保卫大队经过近两个月的艰苦缜密侦查,一举查获贾某某制售假冒“十里香”白酒案。9月3日,在运河公安分局统一协调部署,一举将生产假酒的嫌疑人贾某某等4人抓获,当场查获灌装设备一套,假十里香白酒600余瓶,假冒十里香白酒商标标识5万余件;同时将涉嫌生产、运输假酒的闫某某,涉嫌销售假“十里香”白酒的张某某、高某某等3人在不同地点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某等6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的深挖工作正在进行中。

3.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跃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2014年8月,廊坊市食安办执法人员对7月16日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跃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羊肚进行了调查。发现该批不合格的酱羊肚共计85千克(其中2.5千克留做出厂检验),82.5千克已经全部售出,销售金额共计6116.87元。该批酱羊肚生产成本共计5008.08元,违法所得1108.79元。跃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羊肚被抽检为不合格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六项之规定,监管部门对跃华食品有限公司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108.79元并处以20000元罚款。

4.辛集市婴姿坊孕婴用品经营部未经许可经营食品案

2014年9月10日,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辛集市婴姿坊孕婴用品经营部”存在无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为。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2000元。

5.清河县万某某非法添加“硫酸铝铵”案

2014年8月18日,清河县公安局食药支队查处万某在生产包子过程中,非法添加“硫酸铝铵”的案件。根据国家卫计委等部门下发的2014年第8号公告规定,小麦粉等面制品中自2014年7月1日后禁止使用硫酸铝铵。县公安机关对万某某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立案侦查。

6.承德市赵某某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案

2014年8月,承德市食药监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赵某某未经许可从事莜面窝子、拉皮等食品生产加工活动。该案没收违法所得17508.8元;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食品原料,并处罚款175088元。

(二)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方面典型案例

1、抚宁县刘某涉嫌经营假药(人血白蛋白)案

2014年6月6日,抚宁县食药监局在对某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辽宁籍人氏刘某携带标示批号201209006,生产单位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人血白蛋白药品600瓶,欲与该药店交易。刘某不能提供该批药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来源渠道,执法人员随即将此批药品予以扣押,并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抚宁县局随后对查扣药品抽样送检,经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经河南新乡市食药监局协查证实,该批药品系仿冒产品。8月31日,省局出具假药鉴定意见书。9月16日,抚宁县局将刘某涉嫌经营假药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滑膜炎颗粒电子监管码刮码案

在省局稽查局打假保名牌专项活动中,根据群众举报,反映我省著名企业神威药业知名产品滑膜炎颗粒(10袋包装)电子监管码被人为刮除后在市场流通。经周密安排,省局稽查局执法人员在石家庄市某仓库查获刮码滑膜炎颗粒(10袋包装)等品种14件。销售流向涉及石家庄市多个县(市)的10余家零售药店。来源指向石家庄市、保定市某医药公司。目前,省局稽查局已对涉嫌出租出借证照及场所违法行为的公司立案查处。对所有涉案单位给予行政处罚。人为刮除电子监管码是刻意规避监管、非法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刮码药品非法流通,重复销售、反复获利,在增加国家和群众经济负担的同时,导致药品追溯系统瓦解,直接影响公众用药安全。省局稽查局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核查,坚决打击电子监管码刮码药品非法流通的违法行为。

3、省、市食药监局同步查处涉嫌销售未经注册血糖试纸案

日前,省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石家庄、保定两地销售的某品牌血糖试纸涉嫌假冒。经过摸排,在掌握了大量线索和证据后,省局稽查局会同保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9月28日上午10时统一行动,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两地同时对28家医疗器械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此次行动出动执法车辆30多台次,执法人员78人次,现场共查扣涉嫌未经注册血糖试纸84盒,并初步掌握重要涉案产品来源线索。省局稽查局已成立专案组,进一步梳理案情,对外围线索调查取证,提请国家总局挂牌督办,严查涉案产品源头,彻底将这一销售假冒医疗器械的网络一网打尽,保障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

4、石家庄某医疗保健品公司涉嫌经营无证医疗器械案

8月中旬,省局稽查局根据核查线索,石家庄市某医疗保健品公司销售标示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2H19M的“诺和针®”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假冒产品。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其于2014年2月曾向承德某大药房销售过“诺和针®”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20盒,但不能提供提供上述产品的供货方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等合法手续,经向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所在地天津市食药监局协查获知,批号为12H19M的“诺和针®”产品系假冒。日前,省局稽查局已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责任编辑:张雯霞 关键字:河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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