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法院清理执行积案17767件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河北网 发布日期:2014-09-25 10:44 字号:T|T

摘要:法院判决赔偿19万余元,被执行人却在给付10万元后,拒不支付剩余尾款,使执行进入僵局。

法院判决赔偿19万余元,被执行人却在给付10万元后,拒不支付剩余尾款,使执行进入僵局。在今年开展的“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中,此案的申请执行人宋卫东终于拿到剩余执行款。9月23日接受采访时,他激动地告诉记者:“是武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的努力,让我们家的案子能顺利完结,是武安法院给了我们重新生活的勇气。”据了解,自2014年2月至9月初,邯郸法院深入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共清理执行积案17767件,标的额113752.44万元。

申请执行人宋卫东、夏延军夫妇,居住在被执行人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家属院小区。2011年3月8日下午,夏延军儿子在楼道独自玩耍时,楼道杂物突然着火并产生大量浓烟,致使夏延军儿子被浓烟熏倒窒息死亡。夏延军在寻找儿子过程中烧成重伤并严重毁容。宋卫东、夏延军夫妇在理赔未果的情况下,向武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赔偿宋卫东、夏延军儿子死亡赔偿等各项费用108549.9元;判决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夏延军伤残金等各项费用90000元。判决生效后,宋卫东、夏延军夫妇就两案于2013年8月向法院申请执行。然而,被执行人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10万元后,拒不支付剩余尾款。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传唤,但被执行人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负责人只接电话,并以企业困难无钱给付为由规避执行,致使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14年2月起,邯郸法院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上述案件列入清积范围。武安市人民法院重新制定执行方案,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限期执结。通过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在其公司显要位置张贴、加大对被执行人曝光力度等方式,对被执行人形成震慑。最终,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法院,将剩余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据了解,2014年2月至9月初,邯郸法院开展的“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共清理执行积案17767件,标的额113752.44万元。其中全部执结11572件,标的额106225.07万元;无能力暂时中止执行案件4892件。执行中司法拘留657人,罚款495万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人,对101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对59人限制出境。通过清积化解涉执信访案件233件。

责任编辑:王彤 关键字:邯郸法院执行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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