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对以房养老“不感

冒” 试点满月仅1家提交材料

扫描到手机 房产资讯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日期:2014-08-04 18:09 字号:T|T

摘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7月1日启动试点,如今已经满月。记者上午采访多家险企发现,目前仅幸福人寿完成了产品开发。

试点满月仅一家提交材料 专家认为需政策扶持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7月1日启动试点,如今已经满月。记者上午采访多家险企发现,目前仅幸福人寿完成了产品开发。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指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可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今年7月1日起,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以房养老试点,投保人群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试点落地满月,记者走访发现,多数保险公司并未开展此项工作。

“没听说过公司要开发此项产品,以房养老对保险公司来说是出力不讨好的事儿,所以大家积极性都不太高。”某保险公司高管说。

在记者采访的多家保险公司中,仅幸福人寿表示已经初步完成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开发工作。“目前我们已经向保监会提交试点材料。”幸福人寿以房养老项目负责人赵先生表示,以房养老属于小众产品,没有太多经验可借鉴,“所以具体细节仍需与保监会反复沟通,大家对此都很谨慎。”

观点

  应出台扶持政策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庹国柱表示,不能指望以房养老解决养老问题,它只是给养老多一个选择。

“多数老人希望将房产留给子女,仅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人会有接受意向,这就缩小了参与者的范围。”庹国柱说。

除老人长寿、房价下跌因素以外,庹国柱分析称,保险公司还要考虑住宅用地70年年限的问题,“除非政府有具体的措施和政策,在遇到房地产下跌风险时能‘兜底’,否则以房养老很难推进。”

责任编辑:王彤 关键字:保险公司以房养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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