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产为朋友借贷 朋友生意失败房子打水漂

扫描到手机 热点话题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日期:2014-06-30 11:51 字号:T|T

摘要:面对公证员的好心询问,王某没有领情,一口咬定借钱是自己要开美容店,没有其他的情况。公证员便告知了王某如果出现不能如期还款的情形,他设定抵押的房产有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去年3月,王某找到借贷中介公司,称自己想开一家美容店急需资金,通过中介向付某借钱。付某同意王某拿房屋作抵押,借款80万,一年还清。双方到南京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公证。但在办理过程中,公证员发现王某正在经营一家很赚钱的餐馆,应该不缺钱。于是,公证员就询问王某借款的真实意图。面对公证员的好心询问,王某没有领情,一口咬定借钱是自己要开美容店,没有其他的情况。公证员便告知了王某如果出现不能如期还款的情形,他设定抵押的房产有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对此,王某表现得不以为然,称自己知道该风险,也承诺会按期还款。付某看到王某如此有底气,就借款给他了。

天有不测风云,按合约王某应该每月还一笔钱,但是大半年过去,王某一分钱也没有还。付某找王某理论,王某不置可否,付某只得向南京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强制执行王某的房产。今年3月,当付某在法院的配合下去执行王某的房产,王某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王某这时才说出实情,原来他抵押房产,是帮一个朋友开美容院。他抵押房屋借到钱,再把钱转给对方。结果一年来,对方生意失败血本无归,王某也无法替她还钱,只是想拖些时间再还,没想到付某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员告诉王某,合同的签订者是他本人,依据法律规定,他就要承担违约的后果,强制执行在所难免。如果他不能还上钱款,房屋很有可能被法院拍卖。

公证员点评:民间借贷中的借款人如果不是实际的用款人,但在公证处作为申请人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的合同公证,就要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借款人同时将自己名下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的,也要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出借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抵押物。因此,公证员提醒广大读者民间借贷有风险,一定要谨慎行事。

责任编辑:张雯霞 关键字:楼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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