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落户意愿落空 2万定金要不回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楚天金报 发布日期:2014-05-15 08:29 字号:T|T

摘要:为落户在汉购房,交了2万元定金后发现不能落户,昨日,陈女士致电本报称,买房时售楼人员承诺的落户无法兑现,要求退还定金被拒。

为落户在汉购房,交了2万元定金后发现不能落户,昨日,陈女士致电本报称,买房时售楼人员承诺的落户无法兑现,要求退还定金被拒。

本月7日,陈女士在光谷某楼盘看中一套商品房,房屋面积84平米,房价约84万元。陈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宜昌人,在汉读大学,毕业4年一直是集体户口,想买房落户成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当时她咨询销售顾问,集体户口购房能不能落户,该销售顾问给予肯定答复,次日陈女士便交了2万元定金认筹。

但此后陈女士再次向销售顾问确认,集体户口能否落户成武汉市城区户口,销售顾问表示需要购买100平米以上的房子才能落户,陈女士要求退还2万元定金,却遭到拒绝。

记者致电该销售顾问,其表示,客户买房前并没有清楚说明要将集体户口落户成城区常住户口,退还定金只能按照认购书上签订的正常流程操作。而记者在陈女士提供的认购书上看到,协议约定签订认购书后3日内需全额补足定金(即商品房总价20%),如陈女士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定金或房款,开发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已付定金不再退还。 

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夫介绍,因为购房与落户联系密切,购房后的落户问题是近期咨询的热点。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合同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如果购房者单方原因反悔,开发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开发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购房过程中听信销售人员口头约定,产生纠纷很难解决,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建议为落户买房的消费者提前进行多方咨询,与开发商签订书面约定,写明有关落户的条款,以及没有实现落户如何解决。

责任编辑:王铁虎 关键字:小区邯郸出售邯郸出租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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