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营业税成本利润率调整 买卖二手房不用多交税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发布日期:2014-05-13 08:33
字号:T|T
厦门的营业税成本利润率将从下月起调整。记者昨日从地税部门获悉,今年4月,市地税局已就营业税成本利润率的调整向纳税人征求意见,最终确定的调整方案将于近期出台。
据了解,市地税局此次拟对厦门营业税成本利润率按照四个行业、分为四个利润率档进行调整。其中,建筑业为8%;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为10%;娱乐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不含销售保障性住房)为15%;销售保障性住房为5%。
一些纳税人因此产生了“今后在厦门销售不动产,比如买卖二手房是否会多交税?”的疑问。对此,市地税局日前明确表示,营业税成本利润率调整不会增加我市二手房交易的营业税税负,对一手房交易的营业税影响也非常有限。
地税人员表示,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有“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细则第五条所列“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将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三)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也就是说,营业税成本利润率只有在特定交易价格,又没有同类应税行为价格参照的情况下才会使用。房产销售价格如果正常,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不需要核定,营业税成本利润率自然用不上。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价格明显偏低又没有正当理由或无偿赠送的,将仍按现有存量房计税评估方法确定计税价格,不会使用营业税成本利润率核定计税价格。
【名词解释】
营业税成本利润率:
据地税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纳税人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可以按“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这一公式核定。也就是说,成本利润率越高,计算出的企业营业额就越高,相应缴纳的税款就越多。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而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成本利润率,在5%—20%的幅度内可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
相关阅读
-
支持 0票
-
努力 0票
-
雷人 0票
-
无聊 0票
-
难过 0票
-
愤怒 0票
精彩组图
-
去年百强房企普遍...
3月16日,由中国房地产TOP10研...[详情]
- 习近平新年警告:不能“上演霸王别姬的悲剧”
- 铁总:热门车票非固定 需求下降时验证码自动取消
- 房贷成明年监管重点 区别对待自住和投机型购房
- 19省下调工资基准线 工资还涨不涨?
- 河北全力应对雾霾 3天查处37个环境问题
- 3年后河北建成“环京津一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
- 房地产泡沫风险最大的六个城市 房价涨这么猛!
- “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调查结果: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一季度全国综合地价上升近一成 土地供应下降0.2%
- 1邯郸碧水倾城营销中心1月7日耀世开放
- 2国瑞置业 | 先睹为快!2018年春晚海选精彩抢先看!
- 32018,从买房开始!
- 4谢谢了我的家 | 鲁迅:忘掉我,管自己去生活
- 5开路架桥启新局——2018年邯郸重点工作展望
- 6邯郸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 7国瑞瑞城,我们的家
- 8明珠1号新年大优惠 首付12万买三居
- 9邯郸客运中心站16日正式启用
- 10良友·锦园2018年工程进度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