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长城网 发布日期:2014-01-07 09:04 字号:T|T

摘要:针对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次明显增多、强度明显增大,灾害造成的影响更大、危害更重的实际,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邯郸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这部针对性更强,更具有操作性的气象灾害防御的地方性法规已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旦出现暴雨、寒潮、雷电等气象灾害,公众能否第一时间了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各级政府及交通、市政、广电等部门如何采取应急办法,采取联动措施?针对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次明显增多、强度明显增大,灾害造成的影响更大、危害更重的实际,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邯郸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这部针对性更强,更具有操作性的气象灾害防御的地方性法规已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应急服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防御设施的保护,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专项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违反条例有关规定应当追究相关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赵清涵 关键字:邯郸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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