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一直不现身 “委托人”搅黄二手房买卖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重庆商报
发布日期:2013-12-04 10:15
字号:T|T
摘要:四川男子曾强看上大渡口一处小区房,通过中介联系买房。交了定金也签了购房合同,可是房主久不现身,以致房子迟迟无法交易。曾强想要回定金遭拒绝,他只好将该房房主及其委托人、中介公司一并告到法院。昨日,记者从大渡口区法院获悉,因委托人无法证明自己受房主委托,法院一审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令该委托人退还5000元定金及支付相应利息。
四川男子曾强看上大渡口一处小区房,通过中介联系买房。交了定金也签了购房合同,可是房主久不现身,以致房子迟迟无法交易。曾强想要回定金遭拒绝,他只好将该房房主及其委托人、中介公司一并告到法院。昨日,记者从大渡口区法院获悉,因委托人无法证明自己受房主委托,法院一审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令该委托人退还5000元定金及支付相应利息。
今年8月2日,曾强在一家中介公司看上了一套80平方米的小区房,卖价44.5万元,曾强觉得不贵,便让中介联系买房事宜。随后,房子的委托人张军与曾强见面,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约定8月13日前办理完所有手续,曾强支付了5000元购房定金。
时间到了8月9日,曾强和中介公司催促张军按合约进行交易,张军却称房主在四川大竹,要求曾强亲自前往办理公证。曾强同意后,张军又表示房主没在四川大竹,需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办理过户事宜。
今年10月,由于迟迟无法完成房屋买卖交易,张军又不愿意退还定金,曾强向大渡口区法院起诉,要求张军、中介公司及房主退还定金及赔偿5000元经济损失。
大渡口区法院于日前进行了开庭审理,房主没有到场,中介公司称其一直在努力促成这笔买卖,交易失败的责任应由卖家一方承担。而委托人张军则拿出一份委托书表示,自己受房主委托卖房,自己已尽到了相关义务,“是曾强不支付房款,最终导致房屋无法完成交易”。
法官审理发现,张军的委托书并未经过公证,且房自始至终都没有露面确认张军作为委托人的身份,法官因此认定张军无权处理该房产。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曾强与张军及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并判令张军归还5000元定金及支付一定的利息。
相关阅读
-
支持 0票
-
努力 0票
-
雷人 0票
-
无聊 0票
-
难过 0票
-
愤怒 0票
精彩组图
-
去年百强房企普遍...
3月16日,由中国房地产TOP10研...[详情]
- 习近平新年警告:不能“上演霸王别姬的悲剧”
- 铁总:热门车票非固定 需求下降时验证码自动取消
- 房贷成明年监管重点 区别对待自住和投机型购房
- 19省下调工资基准线 工资还涨不涨?
- 河北全力应对雾霾 3天查处37个环境问题
- 3年后河北建成“环京津一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
- 房地产泡沫风险最大的六个城市 房价涨这么猛!
- “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调查结果: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一季度全国综合地价上升近一成 土地供应下降0.2%
- 1邯郸碧水倾城营销中心1月7日耀世开放
- 2国瑞置业 | 先睹为快!2018年春晚海选精彩抢先看!
- 32018,从买房开始!
- 4谢谢了我的家 | 鲁迅:忘掉我,管自己去生活
- 5开路架桥启新局——2018年邯郸重点工作展望
- 6邯郸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 7国瑞瑞城,我们的家
- 8明珠1号新年大优惠 首付12万买三居
- 9邯郸客运中心站16日正式启用
- 10良友·锦园2018年工程进度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