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调整加分报名两大政策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邯郸日报 发布日期:2013-11-25 11:21 字号:T|T

摘要:从今天起,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就要开始了。那么,2014年高考与往年相比有无变化?

原标题:2014年高考政策有变化

从今天起,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就要开始了。那么,2014年高考与往年相比有无变化?日前,记者采访了市考试院副院长霍自祥。

变化一:加分政策变了

根据省招考院规定,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以下项目对加分分值进行了调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原来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原来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我省对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组织的省专项认定测试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和健美操。

除上述项目对加分分值进行了调整外,以下项目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学生、省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省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的考生;获省教育厅等五单位共同表彰的“创业明星”称号的对口考生、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获一等奖的对口考生。

变化二:报名地点变了

2013年,我省出台相关政策,允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

据介绍,冀招委普[2013]19号文明确规定:流入我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报名地点为学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对这些考生的户籍不作要求,但必须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家长在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由报名点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霍自祥告诉记者,关于考生应在何处报名的问题,今年我市明确规定:我市户口在外市就读的应、往届考生可回户口所在地社会报名点报名;外市户口在我市就读的应、往届考生可在我市就读学校报名。我市户口在我市就读的应、往届考生必须在就读学校报名;未在学校就读的社会考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社会报名点报名。

同时,大名县和魏县户口、毕业于这两个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社会考生(含复读生),如果想享受贫困地区专项招生优惠政策,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责任编辑:王彤 关键字:高考调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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