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案周日宣判 检方建议量刑两年半至三年

扫描到手机 房产资讯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13-09-27 08:45 字号:T|T

摘要:记者从靖边县人民法院证实,该院将在9月29日上午对“房姐”龚爱爱案及其余五被告人公开宣判。

记者从靖边县人民法院证实,该院将在9月29日上午对“房姐”龚爱爱案及其余五被告人公开宣判。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到了“房姐”龚爱爱的辩护人廉律师,廉律师告诉记者,他本人的确接到了靖边县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通知他们29日上午作为本案辩护人准时出庭。

“房姐”案关联被告人神木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和平的辩护人陕西省东源律师事务所张振平律师给记者打来电话称,神木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和平也将在29日上午公开宣判,并给记者发来了靖边县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等相关资料。

9月24日,房姐龚爱爱案在靖边审理结束,法院宣布择期宣判。庭审当天,检方建议法院对龚爱爱量刑两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当日下午庭审过程中,检方建议法庭对其余5名被告人张新堂、张和平、张志华、王红霞、贺亚玲量刑一至两年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霍艳霞 关键字:房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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