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增设购房人信用档案 骗购暂停5年购房资格

扫描到手机 政策法规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3-08-30 00:27 字号:T|T

摘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与厦门市地税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厦门市购房人信用档案的实施意见》。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与厦门市地税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厦门市购房人信用档案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厦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系统中将增设购房人信用档案。若购房人因伪造纳税、社保证明材料等行为骗购,将直接记入“黑名单”,本人及家庭成员将在5年内暂停在厦购房资格。

据介绍,购房人信用档案是经地税管理部门认定、需记录在案的与购房人购房行为有关的信用信息记录,由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负责建立和管理信用档案。增设的购房人信用档案将用于记载购房人不良信用信息,被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5年内将被暂停其在厦门购买住房资格,即暂停其在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网签系统中签订住房买卖合同。

按照厦门市相关政策规定,非厦门户籍居民家庭在厦门购房,必须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不得补缴。

责任编辑:赵清涵 关键字:厦门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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