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出告字[2013]1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结果

扫描到手机 土地出让 来源: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3-07-13 14:18 字号:T|T

摘要:邯郸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邯出告字[2013]19号公告地块,由河北辰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大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卓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远洋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市锦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获得。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挂牌出让邯出告字[2013]19号公告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结果

二0一三年七月十一日,在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一厅,邯出告字[2013]19号-1地块,由河北辰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次挂牌出让以总价款16160万元,竞得位于新区纬九路以南、东兴大街以西、丛台路以北。净用地面积28101.5平方米,用途为商务用地,使用年期商务用地40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邯出告字[2013]19号-2地块,由河北大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次挂牌出让以总价款14720万元,竞得位于新区纬九路以南、东兴大街以东、丛台路以北、规划路以西。净用地面积29482.5平方米,用途为居住用地,使用年期居住用地70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邯出告字[2013]19号-3地块,由河北卓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次挂牌出让以总价款9560万元,竞得位于新区纬九路以南、丛台路以北。净用地面积26612.1平方米,用途为居住用地,使用年期居住用地70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邯出告字[2013]19号-4地块,由河北卓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次挂牌出让以总价款11680万元,竞得位于新区纬九路以南、丛台路以北、廉颇大街(新区经二街)以西、规划路以东。净用地面积32522.3平方米,用途为居住用地,使用年期居住用地70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邯出告字[2013]19号-5地块,由邯郸远洋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次挂牌出让以总价款14770万元,竞得位于新区纬十路以北、荀子大街(新区经一街)以东、丛台路以南。净用地面积25552.4平方米,用途为商务用地,使用年期商务用地40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邯出告字[2013]19号-6地块,由邯郸市锦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挂牌出让以总价款17700万元,竞得位于新区纬十路以北、东兴大街以西、丛台路以南。净用地面积35225.4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年期商业用地40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赵清涵 关键字:邯郸市国土资源局邯郸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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