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称坚决贯彻房地产调控规定

扫描到手机 政策法规 来源:东方早报 发布日期:2013-07-01 10:45 字号:T|T

摘要:证监会表示,将坚决贯彻国务院有关房地产调控的规定,对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的房地产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房地产再融资及并购重组开闸的问题,证监会昨日表示,将坚决贯彻国务院有关房地产调控的规定,对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的房地产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还称,在对这类企业进行审核时,将依据国土资源部的意见来进行认定。

昨天上午交易A股时段,突然有媒体报道称“涉房上市企业再融资和重组有了放开的信号”。随后,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称,“通过数个渠道了解,监管部门的确有就此事做过调研,而涉房企业也对此有过积极反响,不少企业确实提出了这种迫切的需求。调研结果形成了有关报告,并上报上级部门。”

证监会虽然在昨日收盘后对该消息发表了回应,但在融资重新开闸消息的刺激下,房地产股已然全线大涨。“招宝万金”四大开发商涨幅均超6%,万科A盘中一度触及涨停。

证监会新闻稿称,根据国务院2010年4月发布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2010年10号)和《继续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将坚决执行国务院有关稳健规定。对于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的情形,证监会在进行相关审核时,将依据国土资源部的意见进行认定。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商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2010年10月中旬,证监会发布通知称,证监会已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并对已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当时证监会还称,目前正研究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并购重组政策, 待相关政策规则推出之后,将根据新规则确定的标准和程序恢复新项目的受理与审批。

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证监会对涉房类业务的融资申请始终保持高压状态。不仅不受理涉房业务的融资申请,且非主业中包含房产业务的上市公司融资申请亦不受理。其间,证监会曾表示20余家已受理的上市房企获得了国土资源部意见认可,但之后便再无下文。

一浙江房产上市公司董秘昨日向早报记者表示,并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股权融资开闸的信息。一资深地产分析师也认为,“在现在的市况和政策环境下,股权融资开闸可能性并不大。”

一投行人士则表示,“此前涉房业务的公司基本不能发中小企业私募债,但现在监管已有所松动,本身不涉地产但旗下公司有房地产业务的,也能申请。”

责任编辑:赵清涵 关键字:证监会房地产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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