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土地改革脚步临近 “农地确权”加快推进

扫描到手机 房产资讯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日期:2013-07-01 06:25 字号:T|T

摘要:“农地确权”,将为中国土地市场化解城乡二元化的“坚冰”奠定坚实基础,进而为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铺平道路。

土地下一步改革需要重点突破的,是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这样,农民就可以凭借土地财产自主参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增加财产性收入。而且只要符合规划,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商品房,可以增加土地供应,可以打破开发商的自然垄断,对解决城市老百姓住房问题也有好处

随着国土资源部加快土地确权登记,中国土地市场将进入全新的“数字化”时代。不仅如此,“农地确权”,将为中国土地市场化解城乡二元化的“坚冰”奠定坚实基础,进而为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铺平道路。中国土地市场或迎来一次历史性的变革。

“截至2012年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累计确权登记发证约620万宗,发证率达94.7%,基本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巡视员兼副司长冷宏志27日在接受在线访谈时透露,接下来,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冷宏志表示,以此为契机,深化土地产权理论研究,推进集体土地产权实现方式的实践探索,为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做好政策储备。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中国推进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条件越来越成熟,脚步日益临近。

土地改革所能带来的红利,目前还难以估算。但就拥有农地的上市公司而言,如何盘活资源、发挥出农地的更大效益将是一个重大课题。

农地流转列入国土资源部配套改革首位

实际上,国土资源部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件,就是“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促进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设”。

4月中旬,新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第一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3年行动方案》,在配套改革方面,行动方案提出的第一项工作即为农地流转。

在6月24日召开的“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座谈会”上,姜大明再次强调,必须抓住城镇化转型发展的有利时机,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释放改革“红利”。他提出,土地改革政策设计有三个方面,其中之一就是“围绕积极稳妥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政策设计。”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受市场关注颇多,未来有望成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新任国土部部长在首个文件中就明确提及此项改革,未来必将释放出巨大红利。”土地系统专家表示。

事实上,在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各类城市具体的城镇化路径,并明确小城市将放开落户之后,未来若干年农地的流转,将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课题。

农村确权将继续深化 “这仅仅是一个阶段性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需要在今后不断深化和完善。”冷宏志说,国土部将按中央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难度更大,发证宗地数约2.6亿宗,是所有权发证宗地数40多倍,工作量更大,经费需求更多;事关农民基本财产权利,权属纠纷更多;宗地图和地籍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精度要求更高。”冷宏志说。

据透露,今年国土资源部将结合《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修订,进一步细化完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政策。

记者注意到,在农地确权方面,北京、重庆、广东、江苏等省市经验丰富,在相互学习借鉴,这也为该项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支撑。

“对重庆而言,确权颁证同时还促进了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地票试验和"三权"抵押改革试点,既解决了城乡"两头占地"的问题,又增加了转户居民进城落地的资本,解决了部分改革成本。”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说。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各地对于土地改革所能带来的红利,还没有详细的估算。对此,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指出,土地下一步改革需要重点突破的,是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这样,农民就可以凭借土地财产自主参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增加财产性收入。而且只要符合规划,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商品房,可以增加土地供应,可以打破开发商的自然垄断,对解决城市老百姓住房问题也有好处。

责任编辑:赵慧娟 关键字:土地改革农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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